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我是一名内地下岗职工,于99年8月前往东莞打工,当时住在东莞汽车总站旁的十元店里,在晚上外出吃饭时被治安队以无暂住证抓走,后来转到樟木头收容所附近的采石场进行强制劳动两个月,在收容所关押和强制劳动期间被殴打导致肋骨断裂三根,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十年来一直在进行控告,但是东莞市法院以收容遣送已经废止为理由不予立案,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估计一下申请国家赔偿的可能性和控告成功的可能性.多谢了!
对你的情况深表同情,但是很可能申诉无门。不要说赔偿金钱,就连一句“对不起”都不知道能否听到。
答:你好,可以的,且你必须适当功能锻炼了,使骨质愈合更快,建议你多补钙治疗,祝你早日健康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