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计算2笔定期存款利息
1.1989年1月21日存入1000元,存期1年,到期利息:95.04如2008年3月22日支取,利息多少? 2.1988年6月14日存入1000元,存期3年,月率6.9利息上浮10%,过期按活期利息,2008年3月22日取,可得多少利息?
1。这两道题牵扯到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前后的利息计算方法的改变,即存期内遇利率调整“就高不就低”和存款过期是按活期利率计息还是仍按同档次定期利率计息。 2。当时存期3年的定期储蓄到期时,除利息外另外会有保值贴补,以避免受到高物价的影响,当时人行每月都会公布保值贴补率,谁还记得?早就忘了。
3。除了是考题外,有谁会在20年里对自己的钱不闻不问?当时又没有自动转存,早就变成“长期不动户”管理了,带上身份证。 4。当时很多网点还是手工书写存单和计息,现在早已普及计算机,还有多少一线人员会手工计息?人都变懒变笨了。 5。当时“流行”月利率,后为了竞争吸储“蒙骗”储户,纷纷改为年利率(印象中是工行率先搞起的),6。
90‰可折算为8。28%,够高的,谁让当时是通货膨胀的高峰时期呢,但还不算高,10%的1年期利率在近些年是无法再见到了。 6。从1999年11月1日起又有利息所得税的问题,2007年8月15日之前为20%,2007年8月15日(含)之后为5%。
7。如此“高难度”的手工计息,还不“挂点儿彩”,呵呵。
给你一个计算公式然后自己算吧! 以第一题举例: 2008年3月22日-1990年1月21日=实际存款天数 1000×实际存款天数×0.72%/360=活期利息总额 20%税率的应纳税额=1000×(2007年8月15日-1999年11月1日)×0.72%/360×20% 5%税率的应纳税息=1000×(2008年3月22日-2007年8月15日)×0.72%/360×5% 实际拿到的利息=定期利息(95.04)+活期利息总额-20%税率的应纳税额-5%税率的应纳税额 因为按照1993年《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在《储蓄管理条例》实施(1993年3月1日)之前存入的定期,过期部分应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计算。 而《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存款的过期部分应按照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另外一道题也是这样的算法,你自己计算一下吧!
答:2003年时五年期定期的年利率是2.79%,5万元每年的税前利息是1395元。 其间,降低过两次利息税: 2007年8月15日之前,利息税率是20%; 2007...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