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
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自行弥补。具体地讲,有三条弥补渠道: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
答:会计上说的弥补亏损是: 1、本年的利润 2、盈余公积金 税法上说的弥补亏损是: 本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应税所得进行弥补。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注意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