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和男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还未办理。因其有住房公积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办理贷款的时候(因我们未打结婚证)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房子是还有三个月就要交付了。我想请问有关专家高手,房子交付办房产证时共有人一栏能否写上我的名字? 能与不能,主要看你是不是合同购买人之一,如果不是合同购买人之一,当然不能写上你的名字。在不能的情况下,也不是绝对没补救措施,即房产证颁发以后,你向房产管理局提出异议登记,如果你男友同意你的异议登记,直接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还没有收房就办理房产证,肯定是有猫腻的。 房屋验收很重要,必须要保证质量。 房产证的办理之前也是先要确权的,要确定面积,如果出现房屋面积缩水的情况,那业主就吃大亏了。 应该是这样的程序: 验收---确权签字---(贷款的要在房管局办理另外的手续)----发证
交方时需出示《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竣工验收备案表》。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有就可以,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多联合几家,这样才更有力度,赔偿也容易些
首先,你要区分,房产合同与你取得房产所有权不是一个概念。房产合同只约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关系,而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是房产合同的结果。 公证处公证的房产合同的有效期在合同关系结束后(双方履约后)失效。 但是作为房产合同的结果,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长期有效。
按你的以上说法,你办的应该有商业贷款吧, 一般住房合同上应该都注明双方权责的,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把所有的手续以及证明文件提供给开发商或者银行了,你就不存在违约了, 如果个人的资信问题,他们不通知也是他们的责任, 各个银行下贷款的时间不一样,相对交通银行以及私立银行要快一点,大概一个月内,工行慢点,有些4个月接不到通知正常
看买卖双方约定,办房产证有一笔最大的费用就是契税,好像是房价的2%(不确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有得扯。
建委的答复是对的。 在房产证上,应该是你父亲的名字,产权是你的父母共有,各有50%的产权。 你父亲去世后,通过公证,确定你父亲50%产权的合法继承人,按照你的介绍,继承人只有你本人和你的母亲,只要你放弃继承权,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就只有你母亲一个。 办理手续,需要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和你父亲的死亡证明。 需要交的费用,一是公证费、二是手续费(2.5元/平米)、三是工本费
没有任何问题。 也不会有记录。 退一万步说,即便有记录,你没有成交,就没有纳税义务,难道咨询一下,还要交税吗?
你好,据你所说的你们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属于房屋买卖中三个证当中的契证。 如果你三证都齐全的话,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加上上面的那个你们买卖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其实到房管局只要前面2证就可以了),那么你们可以到你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过户即可。因为房屋买卖的行为,是不动产交易的行为,是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的。具体的房屋买卖过户一般都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合法过户。 如果你是自建房,就是没有上面的那前面2证的房子,只有你们当地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一个房屋证明书,那么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就没有必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了。具体的交易过程你可以到你们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咨询下,这个我不在行,对不起,这个我得实话实说。 如前面所说的,要修改房屋买卖合同的 ,若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你当然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这样,你们修改后的合同才会具有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 如果是私房的话,属于第2种情况的话,就直接改就可以了,为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另行书写修改后的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希望我的看法对你有帮助!
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程序: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所以,你可以对比一下你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9种法定条件退房的情况,走诉讼程序,就会比较麻烦. 你要如何维权呢? 开发商交楼都有一个交楼标准.移交给购房者的必须符合交楼标准. 你家的厨房和卫生间有油腻,卫生间顶管道有漏水痕迹,这是没有达到交楼标准的,但这些也不是"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 因此,你要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协商. 如果开发商愿意退,就是最好了. 当退房的要求比较难实现时,就以退房为幌子,向开发商提出维权要求,就比较容易实现.例如,要求开发商对厨房/卫生间进行重新装修;卫生间管道重新铺设;赠送家用电器;清理油腻污迹;送管理费等等. 另外,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你要把污迹和漏水管道拍照片取证,预防开发商不理会你的维权要求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索赔.
我前几天在北京认购了一个房子,交了20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定金能否要求开发上退还?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一、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现在还没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你与开发商之间还处在前合同期间,你不存在什么违约的问题,违约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情况,你们现在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所以,说承担违约不妥.但是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签订合同,你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对方为准备与你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付出的费用,而定金罚责这里就不适用了。 二、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 可以要回定金,(法理同上) 三、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这个问题设问就不太明确。但可以明确在大陆地区,如果适用定金罚则时,支付定金一方违反了定金罚责时,不论是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都不能收回了。
你的房屋只能按照你的购房合同上的人来署名. 而且,你在房屋上加上你爱人的名字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套房屋系你们婚后购买,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否加上你爱人的名字,都不会影响她对这个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不过户只公证对第三人没有任何法律效率,并不影响本次交易,如果对方把房再次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由于你没有合同,也没注明是定金,你可以不用定金的名义,就能要回这5000块.但是具体到事情上,还是很麻烦的."居家莫争讼",能协调解决的还是协调解决吧. 找个有份量的中间人,调解一下,应该可以解决吧.你不至于连对方是谁都不了解,就给人钱了吧.
5000元应该是办理贷款时的保险费用,国家是强制上的. 签合同是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签合同备案了.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是属于婚前财产,当今后权属发生争议时,以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就是说,只要在你们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婚前财产。现在更名需要交纳费用,先到开发商处咨询,问是否可以增加产权共有人,如不能,则等到产权证办理之后再更名,需要交纳1.5%的更名费用。
办理赠与和买卖过户手续费都是房产市场价的3%,办理赠与不用交纳营业税,节省5.5%。
1.这种购房方式是否可行? 不可行,房价涨了小心房子和朋友都没有了。 2.如果可行,我们自己拟定的协议能否给公正? 作公正也没用 3.如果我们能够提前还款的话(5年以上),我们在过户的话是否牵扯二手房转让,如果是,那么过户费用都包括那些(主要是区分5年以内二手房)。 少一个营业税5.5%,别的都一样。 4.我是否划算? 划算 我的建议最好是到中介转让找担保公司把按揭先还了再作商业按揭过户到你名下。这样也不影响你朋友再作商业按揭。
找我吧,中介圈内人.不贷款的话全套3000元.贷款的话7500元.比交中介公司便宜吧68521603
二手房还是已购公房? 现在五年内转手的,都要征营业税的,如果你的可以卖,肯定会有营业税. 理论上的转按揭是原买房人(即借款人,同时为抵押人)将房子转让给下一个买家(称买受人)时,将该房屋上的借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即买受人买下房子的同时,也承担下原来的按揭供楼义务. 实际中,如卖方的房子在按揭中,又要转让,应先提前清付银行按揭款(可能会有担保公司的介入),如买方需按揭,由买方申请银行货款.通常这也叫转按揭.
1.房产买卖有效.有契约,有实际的居住行为,说明该契约双方已经认可,并且开始执行. 2.96年办理的契证,只要当时办理程序对,就是有效的.对于补办房产证的问题,当地政府是有过错的,可到当地政府申请吊销此房产证. 3.打官司的胜率比较高,但建议你们通过双方的老人或者长辈和朋友商量解决,打官司是双方输钱输亲情又输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官司.
除了冰茱的方法。最好是以公有住房(房改房)出售的方式出售给员工,这样单位不用缴税和个人得到福利。
如果符合条件刚同时收取. 1. 5.5%指的是营业税,营业税是在产权证或契税发票下发时间不到五年的情况下收取的.也就是说只要产权证或者契税发票下发的日期超过不年刚不用交5.5%的营业税.还有一种情况也不用交5.5%的契税,哪就是房改房在第一次出售时也不交5.5%的营业税. 2. 20%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付的,计算方法是:用(现在的售价-当时的购买价-当时办产权的契税费用)*20%=个人所得税. 如果装修费用有发票的话,也可以减去,减完之后再乘以20%.个人所得税还有一种收取方法,哪就是在找不到原值发票的情况下按成交额的1%收取. 我建议如果你的房子涉及到20%的个人所税你最好先算一下哪种方式省钱.然后再交哪种.
我做房地产销售一年多了,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 一、未满18周岁,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未满18周岁,可以购买商品房。 三、只要你能拿出你和孩子的关系证明,绝对是可以换名字的;同时,如果你所购买的楼盘不是特别的热销,换名是完全可以的。 我在经济房项目做了半年,没有达到18周岁是绝对买不到的,但是在商品房这一块,是绝对可以的。我曾经给一个客户办理过手续,他的孙女才5岁。
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要是想做商品房卖的话,还要补交综合地价款,之后就可以做商品房卖了.
才10分.呵呵 营业税5.5%.契税1.5%.印花税0.1%.个税按着1%比较合算.大概就是这么多了.这是普通住宅的.非普通的较多. 你要是觉得有怕有什么风险.我们公司可以帮你做
房产证是开发商负责给你办的,具体应找开发商,你找物管处没用.还有,各个城市办房产证的手续也有些不同,不知你在那里,已经办了什么手续,所以你的问题不好回答. 其实,房子并不是交清了房款就马上可以办房产证了,可能开发商那边需要时间统一办理,建议你找开发商问清楚.
1、立下契约了,房屋买卖成立。欠钱只是经济纠纷,和房屋买卖是两回事。除非契约写明了需付清款才有效。 2、96年办理的房屋契证是有效的,但我不清楚其妹是如何办理的房产证。因为房产证的办理需交回原房契。 3、事情你还没有说清楚,估计如果打官司胜占多数吧 你最好拿上有关证据找律师咨询一下,在这里,你讲不明白,答者也看不清楚,回答也会与事实不符
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父亲给你的房子,做好办个公证,但是需要办理过户,这样产权才在你的名下。但这样交的费用和你购置新房产的过户费用不同。
开发商过给你的已经交了你当然不用交了 你在过户给别人,当然要再教了
普通住宅是房价的2%契税+2%维修基金、小高层是房价的2%契税+3%维修基金、高档住宅、商住、超过144平米(含144平米)的房子交4%契税+3%维修基金。
需交纳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 契税金额是房价的2%; 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 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 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
该设备层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是计算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开发商根本没有出售的权力,切莫因小失大
香港与上海在房价上的最大可比性: 香港更加趋于国际化,在房地产投资上受到外来资本冲击更多一些,房价的浮动将会比上海更加频繁;此外,房价预测如果以10年为周期的话,很难有说服力,10年内发生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就是最难以预测的。而且对于房地产的预测尤其价格预测是很不负责的。
1、你在露井搭建阳光房是不对的,物业管理企业叫来执法部门处理是可以的,但是用掐电的方式给你施压是不妥的,也是违法的。 公摊面积再大也所有共用部位,只有套内面积是你独立使用的空间。 2、售楼时露台是一大卖点,如果露台是共用的,承诺给你一家应该属于欺骗。 3、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单方面改变公约和房屋面积分摊标准,你要使用整个露台,必须经过其他业主同意。
市中心附近的房价如果是太和广场附近房子都为二手房,房价在4200左右,房子比较老。但是出入交通较方便。如果要文化氛围高点的,学府路附近,也就是镇江展览馆附近房子,为3800左右。如果新开楼盘小区,一般在4000-4300左右。如果要到镇江一中附近的为学区房,那价格普遍上调200左右!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流传着一些错误的认识或是数据,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能发现是明显错误的: 一、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不少买房较早的人,身价随之上涨,自然喜气洋洋。这是典型的投资心态。社会上有一套房的家庭占了大多数,一般家庭不大可能在房价涨幅巨大后抛售后获利,因中国人“安居乐业”的观念根深蒂固,为赚钱而卖出房子再租房的做法是要有先进的投资观念的。所以不管自己的房子涨了多少,只要不卖,就不能实现这种收益。也就是所说的纸上富贵。就如同炒股票,虽连续好几个涨停板,可是如没有卖出,又回落到原来价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房价虽然涨了不少,可是对于大多只有一套房的家庭来讲,没有什么意义。 二、中国住房贷款是浮动利率,当利率变动时,从第二年初开始,实行新利率。人们买房时,一看一个月还款不过一两千元,小意思,完全可以承受。但现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仅2.52%(在2004年甚至低于物价涨幅3%),但1979年来算术平均是6.58%,贷款利率6%左右,按现在的利差来算,贷款利率就是10%左右。美国几十年来平均房贷利率为8-9%。如以后利率提高到正常水平,还款压力会非常沉重。如贷款利率是6.12,贷40万、20年,利息为48.96万,如果利率升至7%、8%、9%,则利息分别是56、64、72万,涨幅分别为14.38%、30.72%和47.06%。所以买房人应谨慎考虑利率风险,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三、当一套房子价格上涨后,并不是所有上涨的部分都能成为收益。据测算,如果购入新房不满规定的1年就转让,考虑其交易费用,营业税、卖出时中介费、贷款利息及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再假设该房产年租金收益率为4%,则投资房产价格年涨幅需要在8%左右才有可能获利。考虑到个人所得税问题,收益更少。 四、中国虽人多地少,房价未必一直上涨。中国平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32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德国的这个数据分别为336、478、338、238、230。即使沿海的13省、市、自治区的平均人口密度也不过每平方公里407人,与上述几个国家相比并没有本质差别,如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低于日本、韩国和印度,如日本山地、丘陵占3/4,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日本的人口密度超过了1300人每平方公里。另如考虑我国城市人口大多居住在多层和高层建筑里,而德国和英国人口大多居住在低层或独栋住宅里,我国人均居住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要远小于德国和英国。所以虽中国人多,但地并不少,人多不是房价肯定上涨的理由。 五、房价并非只涨不跌。也许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比如100年,不考虑通货膨胀,房价确实只涨不跌。可是长期看涨,并不等于只涨不跌。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是只涨不跌的,不管有多少看起来充分的理由。日本是个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而且三分之二是山地,所以当年举国上下都认为房价没有理由不张。结果最高峰时,东京及周围三个地区的理论地价超过美国整个国家的地价与在纽约上市的所有公司的净资产值之和。结果日本从1990年起房价连跌14年,跌到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拖累了整个日本经济。房价应该适度缓慢上涨,如超过平均上涨速度,则必有回落的压力。而且房屋价格涨其实本质上讲是土地在升值,就房屋建筑本身来讲是不断贬值的(会计上要提折旧),因建筑水平越来越落后,也越来越陈旧。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永远不属于个人。 六、房子买入后并非就能一劳永逸。根据中国法律,业主对房屋建筑拥有所有权,但是对于住房的土地,并无所有权,最多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且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之日起算,如房子盖了3年,业主就只有67年的土地使用权了,如果又空置了2年,就只有65年了。至于是重新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费还是以后就可以免费使用,或是由国家收回使用权,这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所以买房人在买房时,不光要看房屋的地段、交通等,还要看土地所有权期限。 七、据说2005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22%的居民准备在未来3个月买房,较上季度增0.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0.6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说法,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始终有20%以上的人要在三个月内买房,那么就是有80%的人准备在一年内买房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要么是调查方法有问题,要么就是大量准备在三月内买房的人,其实根本没有买房。另看到一个调查说是90%的人认为房价仍要涨。想起韦小宝和侍卫杀了几个太监后,有人大喊:“有刺客!”,又有人说:“杀了几个太监!”大家忍不住就哈哈大笑。如康熙问这些人,100%会说是刺客杀的。总之对于这些调查不能轻信。 八、上海并非国际化大都市。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仅有纽约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在亚洲有些名气,在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知道。上海曾与韩国的丽水争办2010年世博会,丽水既然申办世博会,当然不是一个差劲的城市,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丽水这个城市?韩国大邱的地铁不知何时建成,但1995年地铁发生纵火事故,可见1995年之前就建成了。可是中国有多少人知道大邱这个地方呢?而上海地铁95年4月才试运营。全球生活质量排名,上海仅名列102位,世界上有多少人能说出前50名的城市?更不用说100名后的上海了。可见,那种说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所以房价应与东京等地看齐的说法不过是别有用心,愿者上钩的谎言罢了。(详见本人博客中的《上海根本不是什么国际化大都市》)。 九、房价下跌经济冲击太大,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跌。其实,中国从建国以来,经济经历过不少的大风大浪,从三年自然灾害到国有企业普遍亏损、亚洲金融危机,甚至是朝鲜战争,都没有对国家造成根本性打击。相反,中国的经济越来越好。房价下跌只不过让炒房客血本无归,让经济发展适当地放慢脚步,对银行影响也不会太大(买房人一般交了30%的首付,只要房价下跌不超过30%,银行贷款基本可收回)。而且房价泡沫早破比晚破造成的影响小。 十、国际铁矿石2005年涨价71.5%,2006年又涨19%,但钢材未必涨价,房价更未必上涨。据中国房产协会会长杨慎测算,建筑材料成本仅占房价的20%,钢材不是房屋的唯一建筑材料,这样钢材占房价的比例就更低了。砖混结构的房屋用钢量每平方用钢仅为10至30公斤。所以钢材涨价对房价上涨影响甚微。同时,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好几年了,这也使得企业盲目大量投资,仅2005年已经建成的钢铁项目的产能就将高达4.1亿吨,而2004年中国生铁产量仅2.5亿吨,中期来看,钢材价格会不涨反跌。钢价涨不是房价涨的理由。 十一、中国经济发展,收入提高,房价未必涨。不错,中国这两年收入提高较快,如上海,2003和2004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867、16683,一年增长12%。可是房子不象一般的消费品,是要用一二十年的积蓄来购买的。假如一个人年收入3万,一套房价60万,相当于20年收入。如收入与房价年均上涨15%,20年后不吃不喝,也仅307.35万的积蓄,可是房价已涨到854万了。所以房价涨幅应大大低于收入增长。 十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不能决定房价必涨。其实,不光是土地,石油、煤、铁矿、铀矿等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是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是一直上涨,从不下跌呢?在1999年时,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只有13美元一桶,最低时不到10美元一桶。而且当时市场分析还有可能下跌,因当时世界经济低迷,又连续的暖冬,石油开采技术的提高又能增产。现在则是50美元左右一桶。1980年世界黄金平均价格612美元一盎司,2000年跌到279美元,当时英国央行因黄金存储、保管、运输都需要较大成本,又不象货币那样能产生利息,大举抛售黄金,受到最大黄金生产国南非的指责,意即英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南非的痛苦之上。石油、黄金价格大跌的时候,难道是因为它们成了可再生资源?何况石油不仅是不可再生的,而且在40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开采光。 十三、土地紧缩后,土地并不是那么供不应求。这种说法恐怕是开发商精心设计的。消费者与开发商是对立的“敌人”。毛泽东说:敌人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对于这种说法起码要打个问号。事实并非如此。如“土地供应不足”传闻较多的北京,国土资源部介绍,北京2004年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共成交了71宗土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2%;成交土地总面积437.71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3%。北京市仍有约5900万平方米的存量房地产土地有待盘活。开发商制造这种真实的慌言,不过是想让消费者接受高房价。 十四、政府严控土地,供不应求,但房价并非自然上涨。与香港之区别。近两年,有些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通过土地出让,取得了大量的市政建设的资金,当然抬高了地价。这和香港政府的作法有类似之处。香港经济之活力,与低税政策大有关系。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不过5%,而一般都要40%左右,如大陆,个人月收入超过10万元,税率高达45%。香港的主要财政收入就是通过卖地来取得。李嘉诚为什么能赚取1000亿港币身价?就是吃透了港英政府土地政策和低税率。可是大陆政府财政收入有90%左右来自于税收。所以各级政府不可能普遍长期采取这样的政策,这是不得已的过渡政策,就如中国电信为筹措建设资金收的电话初装费一样。先装电话、买房的人栽种,后装电话、买房的人乘凉。 十五、销售量并不表示真实需求。不少人认为现在房市供销两旺,是健康的。其实购买不代表实际需求,因为心理预期扭曲了真正的需求。如2000年,中国股市处于牛市,发行新股都有上百倍的超额认购(因为上市后首日都能涨100%左右),所以发行市盈率再高的股票(如乌江电力是80倍)都不愁卖不出去。可是现在熊市出现了新股上市也下跌的情况,于是15倍市盈率的股票也卖不出去。市场经历了几年的持续上涨,所以不少购房人全家透支未来购买,因预期会上涨,不买以后要付出更高的价格,造成真实需求被夸大。 十六、政府不会死保房价不跌,不会托市。笑话,人家日本政府不比中国某一地方政府有钱吗?就是香港政府,也远比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有钱?当日本与香港的房价持续下跌的时候,难道日本与香港政府希望房价下跌吗?也许有人会以为财政实力不如日本、香港政府的中国地方政府有力量做到日本、香港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吧。拿广州来说,2004年房价涨了,可是之前却连跌8年。商品的价格涨跌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当房价下跌的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政府是无能为力的。其实情况恰恰相反,中国政府是非常聪明的,1997年中国股市疯狂的时候,一篇人民日报的文章就终结了这种疯狂。结果亚洲很多国家被亚洲金融危机风吹浪打,惨不忍睹,中国却胜似闲庭信步,安然无恙。恐怕只会适当打压房价,挤压泡沫而不会托市。(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房价必听,政府无力托市》) 十七、有些知名经济学家说房价还要涨,房价未必就涨。经济学家在某些领域有智慧,不等于在所有经济问题上在行。牛顿这么聪明的人,也错误地认为光是粒子,最后还信了上帝。且越有名的经济学家,恐怕越无时间搞学问。对于那些如十年内房价要涨三倍,房价还要涨20年的言论要仔细分析,不能轻信。朝鲜战争前兰德公司要卖给美国政府7个字:中国会出兵朝鲜,要价数百万美元。虽然只有7个字,可是附有好几百页的材料来详细说明。美国政府舍不得那点小钱,没有买,结果遭迎头痛击。这些言论有没无详实的材料作为根据?恐怕没有。杨小凯说:中国的有些学者不是缺乏智慧,而是没有良心。1998年的时候这些人怎么不说房价要涨一倍?他们能否对买房人作出房价上涨的担保?当初说股市要涨到3000点的人是否补偿亏损的股民哪怕一分钱?(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文章《经济学家与房价谎言》) 十八、结婚未必一定要买房。其实同样一套房子,买的或是租的并不影响房子本身的情况,不可能同一套房子,自己租的就有核辐射,一旦买下,就可让人长生不老。到底是买是租,应该是从成本上来考虑。现在中国的房价非常高,可是房租却相对较便宜,年轻人如能暂时以较低的成本租房,就可在以后房价回落后买入,省下的钱能办不少事。而这时不顾一切,掏空自己甚至父母的积蓄买房付首付,虽然有了房,却面临长期的债务。结婚一定要买房是农业社会传下来的陈腐观念,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价位买入才是现代经济人的聪明做法。比尔﹒盖茨一次因认为25美元的停车费太贵,宁愿把车开到其他的停车场,中国普遍老百姓更应以合理价位买房 我也相信国内房价未来还要涨,因为GDP在增长嘛。在未来十到二十年里,GDP如何还保持目前的8%的增速,那过9年GDP总量将翻番,到第19年时GDP将再次翻番。与之相对应,房价水平肯定是要往上走的,2020年的房价是现在2倍高,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这不能成为此番房地产泡沫不能回调的理由。因为至少从统计数字上看,过去5年的GDP都保持在7、8%,为什么股市还会从2000多点跌去一半呢?答曰:制度缺失、结构失衡、炒作过度、透支概念……而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年的房地产市场上同样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就是说,即使远期价格水平还会上升,但眼前的这道坎却是越来越难跨了。打个比方说,远处的珠穆朗玛之巅固然令人向往,但在你攀上去之前,却要面对高低起伏的沟沟坎坎、深壑陷阱,很多人可能还没等熬到半山腰就“牺牲”了。所以这种拿天边彩虹的美景来忽悠眼前人的,多半是引你下套呢。虽然我们坚信只要中国股市存在,股值在未来是有机会达到1万点的,但这并不妨碍眼下股市上的哀鸿遍野。 楼市的道理也是相通的。不要看到现在市场气氛如此高涨,那是因为楼市价格目前还在涨,在赚钱效应的鼓舞下,无论是炒家还是自住客,大家的信心都无比坚挺,没有人会相信楼价会跌。但这种赚钱效应是必须依赖于5%以上的房价增长的,一旦这种增长不能持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大家心里都会发毛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想要通过宏观调控让楼市维持在持平、小幅增长的水平上,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涨幅大了,无房阶层不答应,涨幅小了,投资阶层不高兴。政府就如同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 这能怪谁呢?只能怪中央政府在03年看到楼市过热的苗头,却不赶快采取有力措施,延误了最佳的调控时机。就如同汇率调控的最佳时机也延误了一样。而地方政府更是要轧干楼市的每一滴油水。再加上在技术创新乏力、经济缺乏增长点、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社会资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候无房空军为什么最佳的策略就是观望呢?因为你已经错过了房价收入比尚在良性区间的阶段,现在入市无疑是接炒家的盘不说,更大的问题在于酿就了自己未来几十年的财务风险。房价收入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数字,它是衡量一个家庭财务平衡状况的一个标尺,如果这个比例太离谱,就意味着你在透支未来。当然要是只要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宁可天天吃咸菜也愿意,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理性空军看空时下楼市,除了价格因素,还有楼盘本身结构扭曲的问题。户型完全不适用、地段过于偏远、配套在近期难以改善、房屋质量存在隐患,等等,每一样都够你受的。难道只有等这些问题都落在你头上了,你才会注意它吗?难道前面已买房人的教训还不够令人警醒吗? 理性空军现在不买房,并不等于永远不买房。就象我至今不投资股市,不代表未来股市的根子正了后,我仍然不投资,不代表未来可以投资海外市场了,我也仍然选择把钱存在四大国有银行里拿低利息。着什么急呀,2006年底金融就放开了,我们有充足的信心在未来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投资渠道。改革开放的好处是什么?你垄断的行业不是不思进取吗?到时候会有人逼着你进取的,在其他竞争领域我们不是已经享受到这个好处了吗?除非改革开放到此为止,从此再闭关锁国! 从财务安排上,空军租房住、或是翻新一下家里的老房子住,短期看也没什么不好。未来竞争这么激烈,把自己搞得那么娇气有什么好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社会的年轻人一天到头都想着怎么赶快享受,这人就没什么大出息,这社会的前途就更可悲。国家舆论近些年在倡导良性社会风气方面也没起什么好作用,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新加坡看轻中国的重要原因。 而且空军还要感谢多军,他们有实力、扛风险能力比你强,把需求弄得旺旺的,开发商、银行投资建房的劲头也足。多盖些房子总不不盖好啊,空军租房还多些选择呢。 你想想,一套房子多军买下来,押上首付,还有可能借了钱,每月供上几千块钱,物业费啥的都张罗着,房子也都装修好了,连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就等着你来住了。你一个月也就付个几千块钱,就舒舒服服地住着了。房子出了质量问题你不用担心,要换物业公司你不用操心,你要换了工作搬了家,业主还得接着张罗下家,你只要招呼一声搬家公司就行了,你不是很轻省吗? 当然你会抱怨房子不能按你的意思装修,那你租的时候尽量找一家满足你品位装修的房子啊?再说现在的潮流都是轻装修、重装饰,谁还把自己的五斗橱都装修到墙上去啊?房东的装修品位靠不住,就只租那种四面落白的,全套家具自己配,大不了墙上贴点墙纸,房间里多些装饰品。房子嘛,就是客厅里的沙发加家庭影院、卧室里的双人床、再加厨房里的组合厨具和卫生间里的澡盆,别的再装修出个花来,过几年你还不看烦了? 迎着不断高企的房价,多军们省吃俭用供下房子,自己不住把崭新的房子让给你,租价还越来越称心如意,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当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多军就是这个房价疯狂的时代最可爱的人。空军们要是还不满意,一定不肯租多军们手里越来越多的房子,还要有别的想法,简直是有点不厚道了,哈哈
半年前东营的房价就是2500一平米 现在我觉得要3000了吧 西城的比东城的贵 不过贵不了那里去 都差不多 但是东城人太少不如西城繁华热闹
国家现在正在对赠与实施改革,具体事宜还未下文件,如果下文件要交正常手续,到不如办理买卖省钱呢,建议等政策吧~
兄弟,你问了这么多问题却不给金币,每个5分也要25分呢。我是在深圳做二手房的,对这个熟悉,但是你问了这么多问题要回答起来真的比较麻烦。建议你直接去找个中介公司咨询一下,中原地产是最大的中介公司。深圳的中介公司是很正规的,你不必担心受骗。
深圳市: 评估报告费:500元/份 * 委托公证费:300元/份(包含2正本,副本20元/本) * 买卖公证费:合同价*0.3% 赎楼担保费: 最低收费:2000元(关内) 关外:2000+300(手续费)[最低收费];赎楼利息:1%*欠款额 按揭手续费:关内1000元 关外1100元; 抵押登记费:50元 (关外不收) 营业税:5% 城市建设维护税:1% 教育附加费:3% 查档:50元 印花税:0.05% 个人所得税:20% (个人)15%(单位) 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合同工本费:20元
是的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的,我已经在你的另外一个同样的题目里回答过了,详看那条问题吧!
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那里,是属于乡下,如果是租房的话,那里基本是平房,房价应该不贵只租一个房间量三百块钱这样,如果买房的话也不贵的楼房一千五六到两千多一平方这样的价格,当然贵的也有的,不过不多的!对我的回答满意不??可以采纳吗?
这没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公积金的钱也是你的钱啊~~你如果想用在你使用公积金前一次性多交上一些就行了,银行是看你的一个总帐户的。用完再取出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