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手续:签定买卖合同后,若上家有贷款,先还清贷款;若下家需贷款,则必须先付3成的首付款给房东,拿上房东出收据及其它贷款资料去申请贷款。上家产权清晰,无抵押后,下家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也签后,双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20天内银行可拿到他证,下家可以拿到产证,银行拿到他证后3天内给房东放款。 下家费用:1契税:合同价的1.5%或3% 2合同印花税:合同价的万分之五 3交易手续费:面积的2.5倍 4交易登记费:200元/套??? 5:权证印花税:5元/套, 6:配图费:约100元/套 若有贷款:银行抵押登记费:200元/套,评估费: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保险费(可不强制), 若有公证:公证费: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上下家都是外籍人士,那各出一半,
农行按揭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2、 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 3、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具有非农业户口 , 外地人还需有本市人担保人 5、 购买的房屋还应符合已下条件 :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 , 用途为住宅 * * 房屋产权明晰 , 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 6、 贷款期限、成数符合以下标准 : *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 招商银行房龄加 1 年 ); *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 贷款金额 < 房屋抵押价值 *70% (房屋抵押价值的确定采用评估价与成交价孰低的原则); 一、 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 * 未婚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未婚) * *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 * * 离异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离异未再婚)及离婚证 * 2、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且填写完整真实) 3、 售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贷款程序 A :按揭贷款 1、 接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价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贷款审批(担保公司审核)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须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4、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5、 领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到房管局领取权证。 6、 放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完毕,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签约中心,签约中心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招行按揭 一、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时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手章、《个人收入证明》(招行及担保公司版)、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 二、贷款的相关条件: 1、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的条件: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用途为住宅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确定: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房龄 = 贷款办理年-房屋竣工年限+ 1 ) *贷款年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公务员和教师提供证明可以延期 5 年) 3、 贷款定金额确: 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70 %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 平米以下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60 平米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6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60 平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7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房龄在 15 年至 20 年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三、贷款的相关程序: 1、 收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进件 4、 担保公司实地调查 担保费=贷款额 * 本息合计 * 金额 +200 (担保公司费用) 5、 银行面签 见证费 = 贷款金额 *1 ‰ (不低于 100, 律师费用)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需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6、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7、 取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去房管局领取权证 8、 房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9、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办完后,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至签约中心,签约人员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四、备注 1、 借款人须为非农业户口,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 借款人若为名下第三笔贷款,利率需执行国家基准利率。 3、 借款人若未婚,要求有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 4、 借款人若已婚,要求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5、 借款人为外地人或资信度不够需提供担保人 建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所需材料: 卖方: 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 贷款的相关条件: 1 、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设计用途为住宅; 2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的确定以下 2 项取最低: 1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 65 (男) ≤ 60 (女); 2 )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 20 年; 3 、贷款金额的确定以下 4 项取最低: 1 )还款能力的计算: 贷款金额=月缴额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 (还款能力系数 + 单位缴存比例) *12* 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 1-10 年还款能力系数为 0.35 , 11-20 年系数为 0.40 ) 2 )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80 %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3 )卡余额计算:贷款金额=卡余额 *15 倍(卡余额不足 1 万的按 1 万计算); 4 )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贷款最高限额为 25 万元 , 对于已经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高于 8% 的 ) 或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 或按月住房补贴 ) 六个月以上的单位 , 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 30 万元 ; 4 、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人员。 费用: 1 、 评估费=评估值 *5 ‰ (评估公司费用) 2 、 保险费=贷款额 * 财损费率 * 财产损失系数(保险公司费用) 3 、 第一月还款=《还款表》 * 贷款额(银行费用) 4 、 其他费用 100 元 贷款流程: 收件→→出评估报告(收件当天)→→贷前准备→→银行进件(每周一、四)→→银行、公积金中心审批(大约一周时间)→→银行面签(每周二、五)→→出件,给过户→→取他项(根据各区房管局而定)→→他项回银行,当天上保险,交到银行→→中心审批房款→→银行放款(大约两周左右)→→结束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做公积金贷款最好是找个专门作公积金贷款的公司作,会比较快,也会省去你很多的时间和不必要的麻烦,首付款必须由你自己解决,不能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如果已婚,用你二人的工资总额减去基本生活保证金(大概400元)再除你想贷款年限每一万元的月均还款额,超过40万按40万计算。市管公积金如果找专业代办机构的话,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是国管公积金的话大概是三个月到六个月,比较漫长。
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明,业主需要产权证书、原购房协议、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 持有房地局规定的文件到房地局递交双方按照房地局要求文本拟定的房屋买卖协议,然后交纳税费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过户和产权证书发放时间可能不在同一天。 各个地区的过户程序不同,最好还是详细咨询当地的房地局比较好
手续上没什么变化,还是到当地房管部门去办理,只是将原来的2年期限延长至5年而已(5年之内要交5%的营业税)。 Mr.emily
这种房子危险性非常大! 首先房主的身份不能确定! 再就是中介公司是否正规! 买房子千万不要相信个人!就是给你看房本,你能认的出真伪吗? 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去房管局去确权。去确认这套房子是不是他的,有没有抵押,查封等! 再就是买住房一定要通过大型的中介公司!
二手房交易流程和所需资料 2005-1-22 19:34:16 来源: 龙江搜房 购买 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趋成熟,二手房以它价格低、质量可靠、风险小、选择灵活以及即买即住的优点吸引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青睐。但是,由于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交易流程不了解,致使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为了让消费者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有关专家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尽快购买到满意的房子。 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然后依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易: 第一步 了解和寻找房源 了解和寻找房源有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亲朋介绍; 2、通过报纸、网络信息或登出求购信息进行了解和寻找; 3、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购买。 第一种方法的信息面较窄,成功的几率较低。第二种方法的选择面很宽,但很多广告内容非常混杂, 您必须认真识别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盲目或受到无谓打扰。第三种方法省时、省力、安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房源。但您必须提前对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因经纪公司为您成功代理后要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您的购房成本会增加。 第二步 实地看房 选择好目标房源后,您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专家提醒您:一定要与产权所有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 第三步 协商和签约 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您就可以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了。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第四步 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购房款,房地产交易部门正式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并向买方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目前 ,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代理需求,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代理方式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之前与经纪公司认真协商。 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出售 第一步 出售咨询 您可通过亲朋、报纸广告、网络广告、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您所要出售的房屋是否具备上市条件,了解房屋所在区域二手房的平均出售价格;个人出售和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出售有何差别;了解交易流程、相关税费和必须提供的所有相关手续等。 第二步 确定出售价格 通过第一步的咨询,可根据您的房屋位置、楼层、朝向、装修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您的出售价格。该报价应为您的销售总价,如果有要求买方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 第三步 选择销售方式 1、自行寻找买方销售 2、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 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您必须完全熟悉整个交易流程,并能确保交易安全。此种方法,避免了经纪公司的代理成本,使您的销售过程全部在自己的掌握中;第二种方式,省时、省力、安全,只需您选择一家具有代理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所有工作全部由经纪公司办理。经纪公司将向您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会增加您的交易成本。 第四步 发布出售信息 如果您选择自行销售,您可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您的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应注明自行销售或免经纪公司代理字样。您可能会接到较多的询问电话,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所以,如何登记您的联系方式,至关重要。 如果您选择了经纪公司代理出售,经纪公司将代理发布您的出售信息。 第五步 协商和签约 当有客户决定购买您的房屋后,您就可以与买方协商、签定合同了。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买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第六步 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房款后,房地产交易部门开始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目前 ,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代理需求,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代理方式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之前与经纪公司认真协商。 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目前,房产交易部门正在逐步简化相关手续,在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请您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1。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他们。 2。业主不能齐心。
到房产交易中心阿,带房产证、土地证,买卖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龄未超过五年要交5.5%的营业税和契税(普通住宅144平房米以下的交2%,普通住宅144平房米以上和非普通住宅交4%).
确实可以!!(一)办理的程序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贷款申请→房地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副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放贷 (二)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 4、银行收件、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三)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产权证、收入证明等,
没到五年的房子国家都会认定卖方不是以居住为目的而是以营业为目的所以要收营业税,并对其高出部分收入视为意外财产所得故征收个人所得税.无论你的房子多新或多旧只要购房没超过五年都一样征收. 目前北京是:营业税:5.5% 个税:(成交价-原购房值-装修-契税...)*20%(当然这些都须提供原房主名的发票作为凭证) 如无法确定原购房值一些区县(如朝阳)是按成交价的1%征收个税 契税:成交价1.5%(买卖双方各交)(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下的交1.5%,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和非普通住宅交3%)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交) 工本费:5元 如果你卖房后一年内又购置新房(前提是你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就可以凭原卖房时所交契税抵减第二套房需交契税. 过户:到房产交易中心,带房产证,买卖双方到场签字(提供资料: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改房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以上验原件交复印件.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要把开发商的所有承诺全写在合同内,并把违反承诺的赔偿写清楚。时间很重要
当年你们私自签定的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是无效合同。 国家明文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禁止买卖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现在应该是买方着急,他不出钱就别办呗,你都拿了房款了还着什么急。 买方起诉也对买方不利,法院会判买卖合同无效,卖房反还房款,买房反还房屋并向卖方支付房租。这样买方岂不是很惨,卖方收了房租房产还升值了。 买方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起诉 卖方最阴险的做法也是起诉
你所说的状况是对方还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应该属“期房”, 很多地区政策已规定“期房”限制买卖。 虽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尝不可进行买卖。 首先你要知道对方的产证为什么没有。是一手买入的吗? 开发商的大产证有了没有?什么时候可以取得产证。 对方有没有银行抵押贷款或其它限制状况。 付款方面我觉得只应该支付部分定金, 待对方产证办出之后再付房款。 还有我不明白你们所说的“房产过户之前的手续单子”是什么? 是谁过户的手续单? 取得产权证后办理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一定比例的房价款。 二、双方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签署 三、填写《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代开申请书》 四、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买家签署 五、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转移登记”取得交易中心的“收件收据”即受理单 六、取得产权证,付清剩余房款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好不要买,尤其是现在二手房交易政策不明朗,一旦税费增加卖家肯定不愿意多交这部分钱,真这样的话会很麻烦。
营业税按照房产证下发时间起算。 如果可能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为现在据说政府要对拖延办理产权证的政府部门、开发商以及业主予以相应的惩罚。
1、转赠孩子,契税印花税还是要缴纳的; 2、继承不需要缴税,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开征; 3、房产证可以写一家三口,出手时也需要三方签字; 4、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只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房产的处分权
我的理解是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想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是所有人 物业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的
产权证虽然没有拿到,但手里有原来的购房合同或在房地产交易部门有登记就受法律保护。由于是按揭买的,登记部门肯定有备案的,银行也有备案,可以去复印。
这一地区争相、楼层为中间层的,每平米单价一般在7000到7300元左右。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表述不对。 这个两年的起算时间不是从购买开始起算,而是从房产证天发时间起或者契税税票添发时间起算。 按揭贷款有些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只是在银行押着,所以以房产证树上标明的时间起算,不是一到手时间起算。
不签订合同怎么进行交易?不签合同的风险更大。 中介给业主介绍买方客户的行为是一种商业活动行为,中介从中赚取代理费(不良中介还会赚取差价)。事实上个人之间没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买卖行为风险更大,比如果如果买房要贷款怎么办?过户怎么过?什么时候付款?存在合同陷阱怎么办等等。 中介的名声却呼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介机构都是如此,中介名声不好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介违规赚取差价。 至于签订合同那就要看买主的具体要求以及交易的具体情况了,买方、卖方、中介三方都希望能把自己一方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最好可以请专业的人士帮助签约。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合同风险是签订合同之前无法一一列举的。 我在共享资料利提交了个人之间买卖二手房的合同示范文本,你可以参考其中的条款。 你可以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共享资料》,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房地产频道专家提供:二手房买卖示范合同”下载然后参考
给复印件,如果需要时亲自拿着去,其实没有什么必须要原件的,否则中介给你卖掉后不给你钱你都没有地方告。
想法是很不错的,但是恐怕操作起来会有些困难,第一是现在的购房合同基本是格式合同,即使你为购房人协助签订合同,也无法改变合同的内容,第二是收费标准很难明确,每个购房者的需求都不同,如何收费是个问题。 我的知识有限,个人意见而已
是的,有这种规定的~,也就是上任房东必须把户口迁走你才可以迁进去。<br/>正确,如果人家不愿意你就迁不进去。<br/>这边只能给上任房东说清楚。其实这个也好好说下就OK了。上任房东再买房还是要迁户口的。
一、小产权房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依法只能在同村村民中流转。<br/> 二、小产权房,没有缴交土地出让金,因此不能通过市场手段销售。<br/> 三、小产权房是国家限定、或禁止开发的房屋,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br/> 上述三点是小产权房的致命弊端。至于买不买,请您自己拿主意、自己决定。<br/>四、如果您是非农业户口,就比较难以迁移。<br/> 五、如果已经购买,以后发生纠纷,还是协商解决为好。<br/> 六、如果还没有购买,建议不要购买。<br/>如果您是农业户口,您把户口迁移至那个村,就需要该村委会签字。如果该村委会不签“同意迁入”的意见,所在地派出所是不会为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
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大于100平 年纪在4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均18方!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统筹生的话是户口所在地的地址的3公里以内,而且不会跨区的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你应该去咨询房子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有自己的房产同时满足该城市入户条件即可办理入户!很多人买房就是为了落户,自己的房子肯定可以落户的!
如果是正规办理更名手续的小产权(农村社区),买了之后非常可靠。<br/> <br/>重庆已经开始试点小产权上市交易,温州小产权交易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非常好的迹象!
我是在深圳这边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我们这边是可以入户的,不过可能在不同的地方政策会有所不同,最好的办法是去你房子的所在的派出所亲自询问下,以他们说的才是最准确的。
律师提示如下:1、不同的城市对迁入户口要求的条件不一样;2、房产证没有出来之前,不能办理迁户手续。
这个是需要看地区的<br/>在大城市的话<br/>并不是买得起房子就可以迁户口的<br/>是需要符合户口迁入的条件才可以的
国家是没有这个规定的,他们就是乱收费。可以拿着收费收据去告他们。
我是南京的,南京只要买了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就可以迁入户口。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表姐和你奶奶在同一户籍,与你奶奶共同居住满一年,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她是拥有作为承租人的资格的。但变更为承租人时,应取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现在你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本案中,是从你知道自己权利受损时计算诉讼时效的。
可以迁户口!要交印花税就可以!拿上你的领证通知单可以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