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难,说穿了没交钱以前当你是上帝,交了钱或者签合同后当你傻子,没看清合同就签主要责任在你,一切都按合同走的,你实在气不过可以找媒体帮忙,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
当时有人住,就匆匆忙忙看了下,也是我粗心没有先检查房子就交钱了,后面他们说违约就违约,说不能转租,转租就违法。话说我现在有异议难道就算我违约了,押金.中介费都不退啊
这样的行为不触犯法律也就是说不是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部,你这种行为叫做私单吧,被公司发现,会让你赔偿,然后开除。
一般中介都会收看房费,看房过程中会让你签字确认类似“一经中介,不论你是否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合同,均需支付若干中介费的的书面承诺”,我估计你多半应该是签字了。这个问题对不对的不好讲,我是这么看的:<br/>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br/>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br/>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br/>希望对你有帮助!<br/>如果你确信没有给中介签过任何字据,那恭喜你跳单成功,至少从法律上讲,你可以不支付中介费了。
一般房屋的产权性质 都是在买卖的时候才会产生关系 租的话 基本上没有问题 但是你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 毕竟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既然是通过中介走的 那在租房的时候肯定要签一份租赁合同 在合同备注上写明 你担心的问题 和如果出现这种问题的赔偿 就可以了 这份合同是三方 中介方起到的作用是第三方 .也就是在甲乙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 做为第三方见证人 做见证 .房产公司也不会知道这个房子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这和他们是多大的公司到没有关系. 所以 还是在合同的备注上写明担心的问题比较好 .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这种问题的. 不过 如果您很担心的话 就写在合同上 即时没问题 但也求个安心 希望我的意见能够帮助您
当然得要先看地段,我个人觉得还是自己上网查找,与个人房东直接联系、约好、看房,我就是这样做的。对中介有戒心!
第一 你要是通过中介租房的,你就没有必要看房东的证件,这些都是中介的责任了。<br/>第二,租金一般中介都是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为服务费。签合同是三方同时签的,合同上都有三方签字。<br/>第三,大部分都有的。有专门部门查这个的。你跟中介最好咨询好这个问题。<br/> 不用那么担心,没有什么问题的。中介都给你办好了。<br/> 交房的时候,看好水表,电表,煤气表,物业费有没有拖欠,暖气费有没有拖欠,公共电费谁给。 在租房期内,房内电器物品使用损坏的 修理费谁给。 最好把电器检查一遍,防止有问题。 我租房时,就遇到过 电费,煤气纠纷了。电视也是坏的,很麻烦的。 <br/> 还有房屋有没有 损坏等等。
在中介还收半个月的中介费呢,你来这问,半分都不给,玩呢?<br/>再者,你这要求,门都没有啊,这可是学校附近,还月付,我保你市区都没有。
您好!中介行业都是实行他们的行规.他们收取定金也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一般都在看房后签约前收取.只看房收看房费用就可以了. <br/>他们收取一般都是定金.看房完之后立即签约,按照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纳定金的. <br/>在签约时,一定要让业主出始其产权证和身份证,并让中介公司做担保.
啥学校啊,如果是菜小就无所谓了,如果是名校照道理他们也进不去(户籍的都安排不过来),不过得以防万一啊,要是他们拿个合同加托托人就进了,如果到时影响你家宝上学,你哭都没地方哭。学区房最好别出租了,要租也得火眼金睛的别租给有小孩的人家,人家路子大点的都不需要通过房东直接搞定。
1.你这个情况最好就是浦东和闵行了,也就这2个区不要3年了。当然,想在市中心不太鸡血,那么黄埔和静安也是可以的。这几个区有哪些代表性小学我基本都说过的2.肯定是杨浦和徐汇的,但是你的情况不太好弄(基本都要求3年)3.不是同一个区,是同一个房子4.是的
可以报警,但是对房东不会有太大的惩罚,毕竟跟你开房没有成为事实,也就是被警察教训教训罢了。
你好朋友,你这个问题有点难度!最好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地产网看看,或者找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地方的中介公司帮忙了,他们的信息比较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第一步:按合同办;合同如何规定的就怎么办,你打电话催促或者发邮件催促,注意录音固定证据。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来办。<br/>第二步:找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一类的地方来调解。<br/>第三步:找媒体,最管用。<br/>当然,这些都不管用的话,你只有强硬起来,记住,你强硬,她就软了!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要求,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