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实在不能聚在一起的话,就去请个律师处理,这种钱省不得,由律师出面与他们各个写下协议,看行不行,要不这房子以后就算卖了,也很多手尾跟的。
如果只是换新证件生位就没事,身份证号是终生的。如果因为其他特殊原因换号那么最好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办理变更手续
你们在签定合同的同时已经知晓没有房产证并且已经同意在发放房产证时在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你所签定的合同是在各方同意并且意思一致的基础上签定的。所以无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 但是因为协议期限已经届满,而协议依然履行不能,那么协议应当自动失效,定金退回。但是因为没有见到其他条款所以不好肯定能否退定,最好咨询律师
在新浪房地产有个计算器,我给你算了一下 贷款35万,10年期的,月供3765总还款451866元 20年期的月供2370总还款568848元 契税:1万,房屋维修基金:1万
guo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房屋产权证作了详细的规定,人们往往忽视了它在实施拆迁时的重要性,凭房产证和拆迁协议应该能办理产权变更事宜,因为实施拆迁的法定程序,一切均由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被拆迁人千万不要与拆迁人直接接触,有问题一定要直接找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部门解决。 塔里木的沙 2005-1-7
不知协议中对房产证过户有无时间约定,如无你的官司就很难打赢,如有你就耐心等到约定时间之后方可打赢官司,要请律师,除非你即懂法律口才又好,否则你说不过律师的。
答案:这是你自己家的房子不用再过户,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一方逝世,则你就是第一继承人,户主就是你了。过户费不用的,如果要改名字,拿着证明就可以去办理。
基本上没有风险了,这就是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唯一的风险就是,他提供虚假贷款信息,银行拒绝放贷,不过马上起诉,你不会有损失,因为你的房产证还在银行。放心交易吧。
上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啊,难道上海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调整了?
房产局局长答: 1、国税发[2004]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契税交到财政部门。 2、开发商为什么乐于代征契税? 最直接的原因是:5%--15%的契税返还。利润可观,假如你交1000元契税,开发商可得100元(10%计算)。 3、现在连房产登记部门都无权代征契税了,更不要说开发商了。千万别上当。
现在的住房贷款称为“住房抵押贷款”。 买受人用其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那么银行是不可能批贷的。只要银行已经审核通过该客户的贷款资格并且同意批贷,那么在过户之后2到5个工作日银行见到契税已经交纳的完税凭证(有些要求见产权证)当天,银行就可以把剩余房款一次性交给你了
如是30万的二手房,7成15年按揭.其具体的过户、按揭操作过程,这中间所涉及的税费、手续费等该什么时候交,交给什么部门等等详细过程。 首先,银行会对你的资信进行评估,你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月供的2倍左右)、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最好还有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资产证明等。 1、提交资料后,银行会对贷款人资信进行评估,银行指定律师会进行谈话; 2、银行指定评估事务所对房屋进行评估,按照评估额度的70%发放贷款; 3、银行收到律师《法律意见书》和《评估报告》,通知缴纳首付款,见到首付款收据后批准该项贷款,通知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毕见到完税证明或产权证后将首付款以外的房款发放到原来业主手中,并对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费用方面: 1、律师、评估、担保费用2800元(有些公司收取的比较少) 2、保险费:不同银行、不同保险公司收费不同 3、过户费用:契税, 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05%,如果是房改房还要缴纳每平方米15.6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杂费大约200元。 中介收费按照成交价格2.5%,贷款代办收费不同
2004年经济实用房交的契税是1.5%,2005年国家财政部下调契税为1%.
不能,即使产权证办下来也不能。 因为国家有规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二手房市场)是不对外籍人士开放的。 你的房子现在进行过户或者买卖的话就属于二手房,所以没有办法过户给他。 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他。
首先,房改房出售是不会被收回的,但是如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那么,上市出售会有障碍: 1、房子不是以成本价购买的,而是以标准价、优惠价参加房改购买的,那么首先需要补足成本价,在北京,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成本价(北京市区按照1560元计算)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在补足成本价之后就可以上市。 2、原产权单位为中央在京国家机关、中央直属企业的,需要办理央产上市的相关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原产权单位为军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校园内)的房产目前依旧无法上市。 3、单位对于上市交易有明确的限制并且在原《购房协议》中明确注明的,需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现在已经没有制约力了,国家规定上述两条约定不得制约房产上市交易。 大概就是这些,房改房属于个人的产权,不属于上述规定之列的,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交易,最好是到单位房管部门详细询问。
1:在初步合同中,中介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 过户时付,因当时我们对此不太了解也没有提出异议。 2:现中介说不能保证任何卖方证件有效,但要求我们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费 全部100房款。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我们现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在对方资料能获得房 管部门批准上市时付款30%,过户后30%,房子验收合格30%,对方付清所有管理费及 搬出后10%。 3:但中介坚持现在付全部100%房款。 4:我们说如果谈不拢,就大家解除早期合同,中介说这样算我们违约,要扣住定金 当罚款。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不可能在一开始就什么都明白。中介在这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如 有关审核对方证件。请问律师先生我们现应怎样办才能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防止 可能的陷阱? 1、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过户时付是正确的,一般都是这么操作。 2、一般来说,在过户当天交给大部分房款,因为过户立契时土地局就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房产已经更名不属于原来业主,所以应该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并且确认原业主已经结清费用之后给付。 3、你们之前很可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现在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就不退还了。 最好的办法:所交款项不要在马上交给房主,可以交给中介(最好是在过户前一个小时打到中介帐户),过户之后再由中介转交,因为过户时是由土地局审核业主证件真伪。
你的这种情况你本人不在场是可以办理的!那你的朋友就是办理过程中的经办人,也是在办理过程中非常关键得,同样需要身份证件和签字!象你又有在房管局有委托书,并且产权已到你名下!你可以检查收费单据!如全则是没问题的!你应该请你朋友喝酒了!
没有问题,朝阳土地局接受未经过公证的委托。 只要你已经过户并且拿到“领证通知单”就说明过户已经无障碍了。
这个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极为关注的问题 房价将会在短期内稳中有升 主要原因: 一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 另一方面土地的不可再生属性,拉动房地产价格上涨.
对于房价,美国和欧洲的房价是香港的明天,香港的房价是上海的明天,上海的房价是北京的明天,北京的房价是中国其他城市的明天。如果期望北京上海经济不断发展,追上香港,追上纽约,那你说房价会怎么样。 作为政府,他施政的目标就是让北京和上海成为像香港、纽约、巴黎、伦敦一样的国际大都市,机场、道路、主题公园、绿化建设一切都和那些国际大都市看齐,基于这种情况下,政府调控房价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可想而知。 好好去体味GE的口号吧。
房价跌的话最大的受害者么就是银行!银行是国家的,所以最大的受害者么就是国家.连税收都少了!
国家能够采取的政策很多,比如提高利率,提高城市土地使用费,提高房价等抑制房地产的不稳定和不 协调发展.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国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主要充当了管家婆的角色,虽然中央有明确的指示,但是地方政府又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把中央的政策加以修改采用. 房地产收益的分配者主要是国家,城市政府和房开商.只要现在有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就没法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所以要抑制房价增加房开商透明度就必须把房地产业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经济运行!
下跌?现在武汉的房价都不停的在涨,就算不涨也差不多和以前持平,不可能有下跌的时候了,除非买经济适用房,房价就会比一般的商品房便宜.但那又特别麻烦,就算申请了资格也还有抽签.中的机会不大.我本来就准备买经济适用房的,但最后还是放弃了,选择了商品房.
不要管10年以后的事情,如果现在就等房子住,就买吧,说不定以后会更涨呢。如果不着急等房子住,就先不买,说不定以后会降价。 关键是看现在是否紧急需要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它是由你家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所在地段的类别、屋子的新旧状况、屋内的设施(电表、水表、水池、地面、灯具等)综合因素构成的,你家拆迁时,评估公司会出一个表,写清你家的“重置成新价”。 这是根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北京都是由政府设立大型污水处理厂,有的小区有中水回用,用于绿化,一般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这种情况很常见,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房价是市场价位,并将该房子所产生的房租开具发票上税了,所以说没问题!
其实主要看你租赁的合同里面有否规定不能转租(或转租需要房东同意)以及是否只允许你一个人,而不允许与别人合租。其实一般租赁合同是不会规定只允许你一个人住的,你可以私下找合租伙伴,并跟她协商好,跟房东说是你的亲戚或好友来此借住一段时间就走,只要你按时付房租,房东一般情况下是会允许的。 另外既然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了,最好办法是通过网站或媒体作宣传,找人续租,让你解约了。不过一般押金为月租金或两个月租金,如果不多钱,还不够抵付房租的话,还是忍一忍不要算了,毕竟没想清楚就签合同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