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
我们通过房介所签订一购房协议,内包含定金条款(该房属个人自建后转让,无房产证),后我们无意购买,对方拒绝退还定金。我们曾在协议中约定对方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房未仍未取得房产证。是否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认定该协议为无效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若对方拒绝,应采取何种法律手段?起诉一定请律师吗
不知协议中对房产证过户有无时间约定,如无你的官司就很难打赢,如有你就耐心等到约定时间之后方可打赢官司,要请律师,除非你即懂法律口才又好,否则你说不过律师的。
不知协议中对房产证过户有无时间约定,如无你的官司就很难打赢,如有你就耐心等到约定时间之后方可打赢官司,要请律师,除非你即懂法律口才又好,否则你说不过律师的。收起
我只了解一点,给你个建议:合同的约定是,定金,还是订金,是第一个,是不给退还的,约定取得房产证的时候给你过户,卖方没说不给你过,所以你打官司,你赢的概率很小,如果你确定这种房子拿不到房产证,他就存在欺骗行为,你要是交的是定金,不是订金,他是要象你赔款的,官司才可以赢。
我只了解一点,给你个建议:合同的约定是,定金,还是订金,是第一个,是不给退还的,约定取得房产证的时候给你过户,卖方没说不给你过,所以你打官司,你赢的概率很小,如果你确定这种房子拿不到房产证,他就存在欺骗行为,你要是交的是定金,不是订金,他是要象你赔款的,官司才可以赢。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