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银行都不再受理民宅抵押贷款业务了。 况且这样更不划算: 首先是抵押贷款的利息要比住房贷款利息高出不少; 其次是抵押贷款的还款周期更短,提前还款也比较麻烦。 再者抵押贷款的手续费用也不少。 另外,你如果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合同的话如果想在变更为贷款可能还会被追索违约金
不可以,除非该房产房产证上最终是你女朋友的名字。
原单位应该把您的公积金补齐到您的买断日,您找原单位去说,如果不给补您可以去告单位。我觉得您应该把原单位给补的那些全部都取出来,那个卡让发卡处收回。现在您在新的单位从新领取新的公积金卡,住房公积金不好续,不象养老保险。您可以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处去问一问,祝您好运!
中介肯定不可能给你这样的承诺。 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帐户,3个月之内也未必能办完,最长的有半年才办完的,虽然现在提速了但是相对于商业贷款还是要慢不少,而且公积金快慢的决定权在于你自己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是中介可以决定的。 如果你的公积金属于“市管中心”的相对还可以快一些,大约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 中介在这方面没有拖沓的必要(当然也要看是哪家中介了,有些中介可不敢保证),而且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并且将所需资料递交之后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告诉你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毕。
可以提前换贷。但是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或者需要符合比如连续还贷6个月之类的要求之后才可以还贷。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
过户只能是一个人,你或老公.转谁谁就可以直接提公基金贷款,然后,由新房主你爱人)单位开证明,证明是夫妻关系.在到另一个单位领取公基金.
拿购房合同很相关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可以一次性把你之前公积金帐户的所有余额取出,或转到你的按揭帐户上
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想要辞职,他的关系就转到人事局下面的人才管理中心,他的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费也转到那里,每年结算一次,自己或者新单位到那里缴纳。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明下只有一套房产的银行不会予以审批。即使可以贷款那么最多可以按照银行评估价格的50%发放贷款。 如果前一套房产业处于贷款状态,那么第二套房产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而且该款利率也要执行6.12%得上限利率。 还有,如果积蓄和收入状况以及收入的稳定性等方面抗击风险能力不强的话,那么以现住房作抵押贷款付第二套房的首付的办法就是及其不明智的。因为房产的变现能力并不强,一旦家庭有稍大的经济波动那么就会受到损失,或者给自己背上沉重的还贷负担
具体的需要向开发商咨询,如果已经报备那么就不可以更改。
190000*(20*12-49)/(20*12)=151208.3元
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细则。按照通常的合同来解释可以主张业主违约,并且由业主来支付中介公司代理费,因为中介方并没有过错。
只要公积金还在持续缴存,那么只要在目前的房产出售之后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大的可能是你的售价低了,那个“买方”有可能就是中介的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现金收房”了。 要不然不会有哪个真实的买家不愿意及早过户的。 中介采用赠与方式办理公证之后,可以不用你(业主)本人出面就可以把该房产再次销售一次。
既然是不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那么按照合同法你现在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全部房款并且限定以一周为限。但是你必须留下催讨房款的证据,就是证明你曾经要求对方于x月x日前履行义务。 当这个时间届满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么立即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违约并且不退还违约金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我老公06年底0以自己的名字签订购房合同,07年4月批下的贷款,是以他自己的名字还款的,这个月我们领的结婚证。09年取得房产证,上面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家如果以我的名字购房的话,是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
答:<br/> 1、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你很难维护你的全部权益;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该没有异议,婚前的七万就不好说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共同买房子的,而不是借款,甚至连借款算不上。<br/> 2、你家条件差些,女友不嫌弃,还出了这么多钱,说明她家是通情达理的,你应该好好待她;<br/> 3、你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但如果没有很巧妙的方式取得证据,建议你不要轻举妄动,以免伤了感情。<br/> 祝你好运1
如果你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br/>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行了。 <br/>这样既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又进行了投资,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 <br/>再说了,老房子是父母的,只是暂时让姐姐居住,如果你不介意,就让姐姐住。如果,你父母怕亏待了你,他们也可以留遗嘱将老房子分给你一部分。 <br/>一家人也要清清楚楚的比较好。
首先 你可以去做公证 原则上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 如果你入住后卖家时间很久不还款 银行有查封该房的权利 因为尚未过户目前来看 五证交易的人很多 但是风险也存在 不过你通过中介 风险也许会降低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委托中介 联系并做下公证
晕这样显然你吃亏,应该首副你也付一半,这样产权的名字才好理所当然有你的名字。<br/>但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协商,产权的名字仍然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有关专业人士,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或地基问题?现在裂痕还在继续延伸。 <br/>答复:六层没出现问题,就表明不是地基问题,但这是质量问题。按你所说该墙体为填充墙,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砌筑的隔墙上部砖未按规范进行斜砌、顶紧上部构件(梁或者板);同时可能砌筑时一步砌筑到位,而未按要求预留40cm左右待墙体强度上来后再进行补砌;也有可能下部的梁或者板刚度不够发生了变形导致出现裂纹。总之出现了裂纹就是质量问题,根据你描述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把裂纹处剔凿后,重新粉刷就好了。找建设单位进行解决。 <br/>具体建设局和勘察设计单位所说的原因,第一条可能有些道理,就是通常所说的热胀冷缩导致,但不是主要原因,向来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找一些自然和业主的原因来推脱责任。 <br/>以上问题肯定为建设单位责任,让他们拿方案进行处理,不然就让媒体曝光。你们四家联合找媒体。此问题好解决,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
房子是可以买的,你的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买!就算买过一套了也可以买第二套的,只不过多了三成首付!如果你要是一次性付款那问题就都没了!如果你还担心 那就不要交定金,用诚意金来交!就算到时候你不想买了,他们售楼处也要退你诚意金的!买不买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你问问她能不能直接结婚,先斩后奏,如果她爱你理解你肯定会同意的,磨了这么久,说明她也是想要房子的,但是也放不开和你的感情,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现在的社会父母不能管,顶多参考,决定是你们两个人的事<br/>她不肯么<br/>那就不要优柔寡断了,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可以拿来恋爱<br/>呵呵,<br/>她一直很听家里人的话么
你好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br/>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br/>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r/>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br/>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希望能帮到你!
两种选择:资金充足。坚持我的承诺。在小区的景观上下功夫,外檐上突出。已达到现房热销的目的。 资金不足。充分的了解周边市场。竞争项目。分析客户未成交原因。最后根据分析结果进行价格的调整。在不赔钱的条件下。释放部分房源。已解决经济危机。再不行。不赔钱销售。活着总比死了好。
法院不会判唯一住宅抵债,不过如果是豪宅则不受保护,如果你要卖自己唯一住房,你的所得应当在维系自己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优先偿还债务。<br/>没问题的。你的义务是还钱,不是把房子拿给他抵押。<br/>保全的前提条件是你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给申请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如果不符合的话是不能申请保全的。
建议先考虑50W再考虑30W的<br/><br/>原因:<br/>1、地段好<br/>2、便于出租<br/>3、升值空间大<br/>4、就算以后不卖了,自己住环境也好点
只要是合法的抵押,抵押公司可以卖被抵押的房子,但一般是拍卖。
你可以拿着你们的协议加上你们生活的各种数据,水电费单子和物业费单子等等去法院。法院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的,因为他违约了。
能否要回定金还须审查该合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对方有无过错等。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br/>(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br/>(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br/>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br/>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br/>你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可以继续购买经适房了,因为你已经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即使现在把经适房买了,政府核查的时候按规定应该要退给政府。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契税从古到今一直有,所以你还是要交的,也是国家的硬性规定。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手续,有的中介也可以代办。如果本人不想亲自去的话可以做委托公证,委托其他人帮你办。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必须是二个人。 如果不怕麻烦的话就自己去办理吧,事前问清楚需要哪些资料,哪些要原件,哪些要复印件,并且准备几份。之前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比如说晒图),还有要问问需要交多少手续费和办完证后需要交多少费用。问清楚后再去办理就可以了。一般需要去三次,交件一次,交费一次,领证一次。具体在办理时工作人员会告之的了。
是否商住两用要看当初该项目按照什么来立项。如果是按照住宅立项那么有关部门是不认可的
都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国家明确规定的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由出售方交纳,但是出售方往往是将税费加入房款,例如业主报价很可能是含税价格51万元,不含税价格50万元。
1、转让的难度在于无法办理产权过户,除非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业务,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在房地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就不能够改底单了; 2、如果改底单就不需要交纳契税了,如果办理过户还是需要交纳的,而且房产证填发之后2年内转让房产并且办理过户的,业主需要交纳成交价格全额的5.5%的营业税。 3、无产权证房产转让难度在于不能办理过户,但是无法过户的话大家轻易不敢购买,因为中间还是蕴藏不少风险的,没有十全十美的办法
首先应该持当时的合法拍卖取得的相关证明包括你手中的文件、资料到房地局先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才能转手并且过户
你说的土地交易费应该是土地出让金吧,因是划拨地,所以在转让房子时要补交出让金,具体补交的金额要看你房子所在地的土地级别,你可以到房交所去查。
没听说有人改过,因为实际意义不大,现在约束你住宅不能进行商业用途监督部门是工商局,完全可以取巧,不用大动作的去改使用用途,我估计单独去改也没人会受理.
没听说有人改过,因为实际意义不大,现在约束你住宅不能进行商业用途监督部门是工商局,完全可以取巧,不用大动作的去改使用用途,我估计单独去改也没人会受理.
您要是办理公证就一定要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就是您把房款一次性交清,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主手中的一切相关票据及房本都会给您留存的(原件除了身份证原件)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此房就和原业主没有任何关系了,前提是你不贷款并且此房合乎上市要求,双方签署正规的买卖协议.
事实上及时出售也是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 房地局规定,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不予办理过户,而按揭还款状态的房产就属于不允许过户的,相比没有多少人敢买未还清贷款的房产。 办法有三: 1、自己筹措资金还清剩余贷款之后出售并办理过户; 2、由购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向业主支付一笔首期款,业主用该笔首期款还清剩余贷款之后再过户与买方,这需要和买方协商解决; 3、有些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有该项业务,可以办理垫资手续。 房产转让的税收是按照全部销售额度征收。 此外,该房产需要有房产证
根据房款总价才能准确算出来的。 主要费用有: 1、图纸费 2、产权登记费 3、印花税 4、契税 5、工本费 6、他项权利费(仅适用于贷款购房客户)
记得以前我在房管所咨询过办房产赠与手续。那个工作人员还说,只有不在的人才能办理。 估计各个地方不一样。最好还是到所在地房管所咨询。
那就要看对方能不能证明你的“欺骗行为”了。 如果你的朋友一串通,自然就把你推向不利境地。 而且使用权公房是不可以自由交易的,也就不能够设定抵押,所以你们的抵押行为自始无效。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