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保洁法 油漆过的家具沾染了灰尘,可用纱布包裹略湿的茶叶渣抹擦,或用干布沾冷茶水擦洗,便会使家具特别光洁明亮。但是用茶水擦拭家具之后,记得要用蘸有清水的微湿的抹布再将茶水擦干净。因为茶水通常会有茶渍,残留在油漆表面会影响家具原来的色泽。 ●牛奶保洁法 如果牛奶过期了不能喝,也别扔掉,可以用它来保养家具。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放到牛奶里浸一下,然后用此抹布擦桌子等木制家具,去除污垢效果很好。最后记得再用清水擦一遍,不然会有牛奶残留有奶臭。这种方法适用于多种皮质、漆面、大理石、宝利板等家具。 ●啤酒保洁法 取1400毫升左右淡色啤酒煮沸,加入14克糖和28克蜂蜡,搅拌均匀使之充分混合。当混合液冷却后,用软布蘸取后擦拭木器,等污渍擦干净后再用清水把残留物擦干净,最后用软的干抹布擦干。 ●白醋保洁法 用白醋和热水以1:1的比例相混合来轻轻擦抹家具表面污渍,如果污渍较难清除,可以让醋水稍微停留在污迹表面上,然后再用一块软布用力擦。因为醋酸能软化污垢使之脱离家具表面。这种方法适用于红木家具的保养,以及其他被油墨迹等污染后的家具清洁。 ●柠檬保洁法 如果擦亮了或上了清漆的木器,不慎被热力烫过留下烫痕,可以先用柠檬切片,或者蘸了柠檬汁的抹布擦拭,然后再用浸过热水的软布擦拭,最后再用干的软布快速将其擦干,即可恢复原来的光亮了。 ●牙膏保洁法 家具表面的白色油漆,日子一久会泛黄,不但看起来旧旧的,而且感觉也很不清爽。 你可以用抹布蘸点牙膏或牙粉轻轻敷在上面,利用牙膏的漂白作用,家具油漆的颜色就可由黄转白。但擦拭时切忌用力摩擦,因为牙膏牙粉里的摩擦剂会把油漆磨掉,会损伤家具的表面。 ●蛋清保洁法 日子久了,家里白色的皮沙发上有几处的污垢特别顽固,让人头疼。这时,你可以取适量蛋清,用棉布蘸取,反复擦拭皮沙发等皮革制品表面较脏的地方。此方法用于皮革制品的清洁特别有效,而且蛋清还有一定的抛光作用,使用之后皮革会呈现出原来的光泽。
你们签合同的时候,这个电冰箱是好的,你使用期间房东有维修的业务,你代他修好了,你把300块钱的费用在房租里面扣除出去,是合法的。
本案涉及的范围和政府部门很广 但先要搞清楚还买主现在的建房的手续是不是完备 首先是规划局 小区里改建工程的报建都是在规划局办手续的 只要他们不同意这种建设规划是不能擅自兴建的 其次现在买主的行为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改成了经营性的非住宅用地 是国土管理部门审批的 如果买主都没完备进行以上手续 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有关部门同意了 是根据什么你们要问清楚并进行录音 以上不过是理论上的东西 真正要得到帮助我觉得还是要找你们本身城市的优秀的律师 他们才了解和熟悉这城市的游戏规则 在把事情闹上新闻吧 ----也把这贴转到"法律"分类去找学法的网友帮帮忙吧 这里
不保险啊!还是不要买的好! 因为现在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免得以后住进去也是惶惶不安的! 货比三家,你在多跑跑别家,应该有你满意的!
改底单是可行的,但是现在很多的开发商不受理改底单业务。 改底单,简单说就是原来的买主办理退房手续,开发商在原业主退房后与新的买受人重新签订买卖合同,这样一来就等于买受人直接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在办理产权证时就直接办到新的业主也就是你的名下。现在国家正在打击期房转让,所以改底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办得下来。
先查一下是主管道漏水还是你水表内管道漏水.如果是前者,应由开发商处理.如果是后者则比较麻烦,首先你在收房时已经进行了试水,其次你进行了装修,不能证明你没有改动过管道.只有拆卸其管道,查找其真正的原因才能定论.有关费用问题应等查出真正的原因后,属于谁的责任有谁承担.
你看一下你们城市物价部门的文件<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网上可以查到. 我是南京,请参考<南京市住宅物业收费办法>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如果你在你签定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有在抵押一向标时当时该房屋已经抵押,那么开发商该是欺诈,如果在合同中明示,那也应该约定时间解除该抵押,只有解了压的房子才能到房管局登记,办理产权。我个人认为开发商应该负主要责认,你是按揭买的房,你能从银行带到款说明银行(还是同一银行)已经和开发商有协议在此房屋抵押后可以再销售。开发商这就是欺诈,合同法上应该有此类的条款。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这种情况经常出现。首先你要确定买方,并与买方达成购房协议,接着你只需要找到一个房产担保(信托)公司,出约1%左右的担保费,由他替你完成赎楼工作,在银行的资金监管下,顺利完成房产转让,直到产权证转交买方完成交易。 如果你嫌麻烦,建议你找一个置业中介公司代你完成相关手续工作,但费用稍高。 希望能够帮到你!
1、如果开发商说产权证已经办下来,那么现在他所说的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办理周期并不长,应该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否则就是开发商在瞎说。 2、公证并没有什么很强的制约力,很多人并不认可。但是买家同意当然可以了。 3、车位一般来说,到物业办理更名就可以了。
如果能够找到付全款的人,你可以按照转按揭的方式办理。 即你与买主一起到房产交易所去,把你的所有权转移给买主,买主同时付给你全款(但在全款中扣除尚未付的按揭贷款部分)。这时,所有的手续就转移给新的主人了。 这个手续较复杂,你可以委托给二手房中介机构去做。 如果不能找到付全款的人,这中间的手续包括一些不确定因素,一般难以成交,详细情况也可咨询二手房中介机构。
只要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 如果你的房子还没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现在转让会涉及到营业税(5.5%),另外还会有个人所得税、契税什么的。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建议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 2、到银行办理按揭还款。 3、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所有房款。 办理手续请到你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各区的政策还有所不同,建议你先跟房管部门电话联系咨询。
他有没有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改,如果可以改合同,那你们一起去把买卖合同变更成你的名下,购房发票等全部更名,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了。
首先是契税、印花税。 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契税为3%; 印花税是买卖双方各缴纳成交价的0.05%; 房产证下发之后过户时还需要交纳成交价5.5%的营业税; 房屋交付之时还有2%的公共维修基金。 严格来说,二手期房是禁止转让的,国家不保护期房交易行为。 而且购买二手期房的风险比较大,主要原因是无法过户,而且你购买之后如果国家在增加新的税种时,该笔税费由谁负担也是问题;如果再过户前卖方反悔怎么解决? 最好不买,如果一定要买最好找一个专业人员把合同签订的严谨一些
<p>穗建信访转字〔2012〕645号<br/>信访件转办告知函徐惠敏:<br/>市府网站百姓热线转来您反映《信华花园二期(华景里)存在房屋严重渗水问题》(穗建信访〔2012〕645号)的信访件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br/>根据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权限分工,我委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以《信访件转办函》(穗建质信[2012]6-14号)书面转天河建设和水务局办理,要求他们将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信访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您。<br/>此复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p>
<p>限价房今年暂无销售计划,请关注媒体公布信息或登陆广州阳光家园网站查询。</p>
本案中,乙公司“逾期交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甲到期拒收房屋而造 成的。实际上,乙公司所交的房屋是不符合条件的,因为该房屋没有经过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还是未知数。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 乙公司的辩驳理由得不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应 对甲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114条的规定,甲只能选择要求被告赔偿 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两者择其一。经法院调查,发现违约金数额不能弥补甲的 租房费损失,因此甲可以只主张被告赔偿房租损失。本案中,虽然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在期限内交房,但实际上已经是“逾期 交房”了。为了防范开发商找借口逾期交房,购房人要注意以下三点:(1)购 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有专门条款对交房的期限进行约定; (2)关于开发商的逾期交房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都要约定明确、 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对不可抗力的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 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 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 约履行。 甲作为商品房买受人,享有知悉其所购房屋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有权在 其利益受到损害时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有权利依据自己了解掌握的情况 提起诉讼。 按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尽管甲对其提出的房屋建筑面积短 少的事实主张负有举证义务,但因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测量涉及专门性问题, 需要通过专业的测量机构进行,甲在诉讼中申请鉴定并愿意支付相关鉴定费 用,理由充分,依据合法,符合举证要求。根据公平原则,应视为其已尽到举 证责任。乙公司在没有充分的证据推翻甲的主张的情况下,则有义务配合鉴定 机构对讼争房屋面积进行测量鉴定。但乙公司未能提供由其掌握的、且为测量 鉴定需要的竣工平面图,导致法院无法通过鉴定来查明案件事实。有鉴于此, 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甲关于其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短少的主张 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 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 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 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 人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虽未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确无过错的,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该条规 定重点明确了三个条件:一是第三人支付了全部价款;二是第三人已经实际占 有了该财产;三是第三人对未过户登记无过错。 本案中,丙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人住,只是因为乙的原因才没有过 户,丙没有过错。因此应当从实际出发,从维护交易秩序和善意一方的利益出 发,在坚持以登记为标准的原则下,适用过错原则。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 价款并实际占有,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如 由于登记部门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第三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应当认定其已经取得 该财产的所有权,应当裁定解除对该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公平保护第 三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 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 封、扣押、冻结。
本案中,甲乙签订的协议符合房屋买卖的性质。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以支 付建房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买卖法律关系。该买卖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该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人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竣工预计是在2018年,房价的话目前不太清楚,如果那边有认识的人话,可以让他们帮你问问,但我觉得房子的质量还是挺好的。习大大去考察过那里的配套设施,听说很满意,还对日上防盗门、恒洁卫浴什么的表扬了呢,价格的话应该不低。毕竟那个位置还是有很大升值潜力的。
跟项目延期一个道理。<br/>前期不着急,投入资金和人力不到位。<br/>快要交房了才着急着去赶进度。<br/><br/>不过有个特点,开发商喜欢冬天之前交房,因为北方要交取暖费了。
在没有新颁布的同类型法律法规颁布前,仍将发挥其法律效应,一般规定不会规定其废止日期,其废止应由相同类别的法律法规明确废止或其他事宜。
理论上他们是可以办理登记的. <br/>如果真发生了这样的事,你可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异议登记,然后在异议登记的期限内(15天)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在异议登记期内,这些房子是不能买卖的. <br/>当然,你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让你欠账有很多可能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种<br/>假如是借出时:<br/>借:其他应收款<br/>贷:现金/银行存款<br/>收回时候:<br/>借:现金/银行存款<br/>贷:其他应收款<br/>如果是欠了货款 那可以用应收账款这个科目 收回时也是冲掉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