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基本上没有风险了,这就是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唯一的风险就是,他提供虚假贷款信息,银行拒绝放贷,不过马上起诉,你不会有损失,因为你的房产证还在银行。放心交易吧。
上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啊,难道上海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调整了?
房产局局长答: 1、国税发[2004]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契税交到财政部门。 2、开发商为什么乐于代征契税? 最直接的原因是:5%--15%的契税返还。利润可观,假如你交1000元契税,开发商可得100元(10%计算)。 3、现在连房产登记部门都无权代征契税了,更不要说开发商了。千万别上当。
现在的住房贷款称为“住房抵押贷款”。 买受人用其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那么银行是不可能批贷的。只要银行已经审核通过该客户的贷款资格并且同意批贷,那么在过户之后2到5个工作日银行见到契税已经交纳的完税凭证(有些要求见产权证)当天,银行就可以把剩余房款一次性交给你了
如是30万的二手房,7成15年按揭.其具体的过户、按揭操作过程,这中间所涉及的税费、手续费等该什么时候交,交给什么部门等等详细过程。 首先,银行会对你的资信进行评估,你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月供的2倍左右)、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最好还有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资产证明等。 1、提交资料后,银行会对贷款人资信进行评估,银行指定律师会进行谈话; 2、银行指定评估事务所对房屋进行评估,按照评估额度的70%发放贷款; 3、银行收到律师《法律意见书》和《评估报告》,通知缴纳首付款,见到首付款收据后批准该项贷款,通知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毕见到完税证明或产权证后将首付款以外的房款发放到原来业主手中,并对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费用方面: 1、律师、评估、担保费用2800元(有些公司收取的比较少) 2、保险费:不同银行、不同保险公司收费不同 3、过户费用:契税, 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05%,如果是房改房还要缴纳每平方米15.6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杂费大约200元。 中介收费按照成交价格2.5%,贷款代办收费不同
2004年经济实用房交的契税是1.5%,2005年国家财政部下调契税为1%.
不能,即使产权证办下来也不能。 因为国家有规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二手房市场)是不对外籍人士开放的。 你的房子现在进行过户或者买卖的话就属于二手房,所以没有办法过户给他。 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他。
首先,房改房出售是不会被收回的,但是如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那么,上市出售会有障碍: 1、房子不是以成本价购买的,而是以标准价、优惠价参加房改购买的,那么首先需要补足成本价,在北京,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成本价(北京市区按照1560元计算)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在补足成本价之后就可以上市。 2、原产权单位为中央在京国家机关、中央直属企业的,需要办理央产上市的相关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原产权单位为军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校园内)的房产目前依旧无法上市。 3、单位对于上市交易有明确的限制并且在原《购房协议》中明确注明的,需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现在已经没有制约力了,国家规定上述两条约定不得制约房产上市交易。 大概就是这些,房改房属于个人的产权,不属于上述规定之列的,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交易,最好是到单位房管部门详细询问。
1:在初步合同中,中介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 过户时付,因当时我们对此不太了解也没有提出异议。 2:现中介说不能保证任何卖方证件有效,但要求我们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费 全部100房款。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我们现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在对方资料能获得房 管部门批准上市时付款30%,过户后30%,房子验收合格30%,对方付清所有管理费及 搬出后10%。 3:但中介坚持现在付全部100%房款。 4:我们说如果谈不拢,就大家解除早期合同,中介说这样算我们违约,要扣住定金 当罚款。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不可能在一开始就什么都明白。中介在这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如 有关审核对方证件。请问律师先生我们现应怎样办才能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防止 可能的陷阱? 1、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过户时付是正确的,一般都是这么操作。 2、一般来说,在过户当天交给大部分房款,因为过户立契时土地局就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房产已经更名不属于原来业主,所以应该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并且确认原业主已经结清费用之后给付。 3、你们之前很可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现在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就不退还了。 最好的办法:所交款项不要在马上交给房主,可以交给中介(最好是在过户前一个小时打到中介帐户),过户之后再由中介转交,因为过户时是由土地局审核业主证件真伪。
你的这种情况你本人不在场是可以办理的!那你的朋友就是办理过程中的经办人,也是在办理过程中非常关键得,同样需要身份证件和签字!象你又有在房管局有委托书,并且产权已到你名下!你可以检查收费单据!如全则是没问题的!你应该请你朋友喝酒了!
没有问题,朝阳土地局接受未经过公证的委托。 只要你已经过户并且拿到“领证通知单”就说明过户已经无障碍了。
房产过户时要夫妻 双方同时到签字,可是你姐姐不知道,那是谁签字去了?当时不在场的情况下签定的过户手续不生效,找个好律师到房产局调一下档案,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明还有结婚证
不会。 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本村村民才能购买。 如果拆迁你得不到什么保护,而且如果政府整理土地或是发现该交易存在违规,还会要求你腾退该房,你只能收回当初的购房款(还得在对方能偿还的前提下)。
可以,但是往往在过户之后房主要2个月才能拿到银行交付的房款,所以房主不配和而无法办理。况且收费着实不低,未必比商业贷款节省多少
向阳律师回复: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得复印件贰份; 2、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二份; 3、预交30%以上购房款的银行现金交款单(现金交款单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并注明交款人的姓名)及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贰份;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配偶一方在省直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省直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未贷款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或材料。
要看开发商的实力,大公司问题不大。所谓的内部认购都是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毕竟这时房价相对便宜而且选择余地大
只有你们双方的合同为准,但不保险能否以后确权,最好不要买。
这个理由不成立。 离过年还有10多天那。 我爱我家很可能是因为积压的很多需要过户的之前没有办完,现在急于赶在年前办理完毕。 北京绝大多数区县的土地局都是当天就可以立契过户的。银行会在立契过户之后见到税票(或产权证)之后放贷给原房主。 还有一种可能:银行正在做年终结算,无法在年前放贷。所以要求我爱我家拖延过户时间。 你可以拨打 (北京市国土局),但是你到不如问问银行。其实关系不是很大。
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需要交纳土地局评估价格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 其他还有一些产权证贴花,等等的杂费
房屋买卖需要进行产权过户,产权过户确不一定因房屋买卖而起,可能包括继承,赠与,变更等 税费相同
主要是看是否通过综合验收,以及房屋里的基本设备是否与合同上注明的一致
我们同事在百树花园买的房子,现在已经3200以上/平米了 而在放鹤洲的房子现在也要4500/平方米以上了 关键不是平均价,而是地段\交通\社会福利等等的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才能知道均价
方山附近有莱茵东郡,可能在4000元左右,还有就是天印花园的高层,3500左右,还有靠成山附近的,3200-3600。还有很多拆迁房,不过那没有两证的。
看看京华时报上的一篇文章吧! 北京房价总体呈上升趋势(附部分经适房价格) 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今年上半年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数据显示,市内已购公房再上市的交易价格西城区房价最高,密云县最低。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的交易价格总体呈上涨势头,但昌平回龙观镇地区、海淀成府路地区等地的成交价有下降趋势。 房价总体呈上升趋势 今年1-6月,东城等18区(县)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平均成交价格为381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城八区加上大兴、昌平、通州等11区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平均成交价格为4272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62元/㎡,涨幅为6.52%。已购公房中西城区价格最高,区平均成交价格为6083元/㎡,密云县价格最低,县平均成交价格为1009元/㎡(详见表一)。 7区域房价涨幅较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在300元/㎡以上的典型区域有7个,分别是东城区的东直门外地区,宣武区的槐柏树西便门地区,朝阳区的双井地区,海淀区的北洼地区、二里庄地区,丰台区的丰台镇地区,石景山区的金顶街地区。 9个区域有下跌迹象 在总体上涨的趋势下,也有部分典型区域的平均成交价格出现了下跌,这些区域主要是海淀区的成府路地区,昌平区的南口镇地区、沙河镇地区、北七家镇地区、东小口镇地区、回龙观镇地区,大兴区的小营地区、滨河地区,通州区的新城地区,降幅在22~269元/㎡之间。 经适房再上市价公布 市建委昨天同时还公布了今年前6个月52个典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海淀区清华园北、朝阳区百环家园每平方米指导价最高,为5175元,昌平区松园小区指导价最低,为2675元(详见表二)。 相关说明 1.本次发布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指导计价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 2.本次发布指导价格的基准住房标准: 已购公房再上市基准住房标准:80、90年代建设;多层楼房2或4层,高层楼房中间层;一居室建筑面积40㎡-52㎡,二居室建筑面积53㎡-65㎡,三居室建筑面积66㎡-85㎡;多层楼房正向房,高层楼房西房;配套设施齐全;一般装修的已购公房。 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基准住房标准:多层楼房2或4层,正向房;配套设施齐全;一般装修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区(县) 项目名称 指导价格 昌平区 松园小区 2675 天通苑 3107 回龙苑 3254 回龙观 3289 通达花园 3266 房山区 行宫园 2743 北潞园 2865 大兴区 团河 2903 瑞海新城 3153 石景山区 田村路北 3632 翠谷玉景 4346 晋元庄小区 3796 西山枫林园 4175 海淀区 玉海园 4485 清华园北 5175 安宁西里 3711 今日家园 4895 君安家园 3856 宣武区 莲花晴园 4735 丰台区 顶秀欣园 4119 顶秀二期 4119 丰益花园 4177 长安新城 4375 首科花园 4676 开阳里 4722 正阳小区 4180 正阳二期 4180 诚苑小区 2927 建欣苑 4197 丰体花园 4200 三环新城 4200 西府景园 4230 世纪风景 4231 怡然家园 4302 明月嘉园 4332 朝阳区 定福家园 3945 望京A4区 4476 望馨园 4587 电子城 4164 朝阳新城 3501 建东苑 3588 翠成馨园 3611 宣祥家园 4611 双惠居住区 3688 青年路 4621 富华家园 4634 百子湾 4655 通惠家园 4678 百环花园 4887 芍药居 5011 百环家园 5175 单位:元/m2 住宅区配套设施要交维修金 昨天,市建委小区办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住宅区红线范围以内的写字楼、学校等配套设施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据小区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关于“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下简称非住宅)的业主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本市自2004年9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交接协议的住宅区内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已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证明。 在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时,商品房平均价格以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价格为准。同一个住宅区执行同一年度标准,即区域内首户交纳之日的年度标准,其他接收单位按此标准执行。 非住宅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住宅区内的独幢非住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业主的,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只有一个业主的,按购房款1%的比例交纳;非交易形式取得的配套公共建筑设施,其单位建筑面积的交纳标准为上一年度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 三成业主未及时拿到房产证 “预售商品房交付90天办产权”实施难度大 根据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无特殊约定,开发商应当协助业主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房产证。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目前约有30%的业主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 据了解,业主无法及时取得产权证主要原因有:首先是销售方式不合理。在开发商没有付清任何地价款,没有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业主已经把所有的钱款都通过银行付给开发商了,这之后如果双方有争议,被套住的是业主;其次,在实际中,房管部门并不针对个人办理产权证,建设部新规定中开发商应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条款落实很难;三是开发商没有办理完合法手续,无法取得产权证。 参考文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