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书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如你所说出卖人还不是该房的所有权人,无权出卖该房屋.如若要买也应所有人签订合同,否则存在法律风险.
普通房屋满2年可减免营业税~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买卖双方各自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属实,据此答复如下:<br/> 依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之间是不能进行土地买卖。依法可买卖的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对于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出售可视为表见代理,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你们之间的合同效力不能因夫或妻一方的异议而无效。但你提到的房产和地产交易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因此可能无效。<br/> 建议你带上详细资料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就是必须到场,不能出席的人需要到公证处出一个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去办理就可以了
你确实是善意第三人,而且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相信法院会保护你的利益。<br/>应该判离婚女士将房款的一半给其前夫。
一般来说,因你房屋没有办理国土使用权证,是不能交易的,但你可以通过补办的方式是合同得以履行,故该合同的效力待定,你须补办权证来补正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过户是合同后续的义务,对方如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关键问题是看,没有土地证能否办理过户,既然你和之前的卖方没有土地证过户的情况下就办理了产权证,那么这样也不影响下家买方的权利,所以他以此要求解约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当然,如果不办土地证影响产权的话,其解约就是合理的了.
1、首先这种操作模式是可以的。<br/> <br/>2、至于两年过后过户,估计你那房还没有满5年,这人想合理地减轻税、费等。<br/> <br/>3、如果满了5年,等2年过户,那么这人有隐私,那么不是叫你去打探这人隐私,而是搞清楚这人是做什么的,工作性质职务等,因为有可能是不干净的钱购买,那么你就得小心了。<br/> <br/>4、由于你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去公证处公证了,那么此房的产权属于那人的,你只是在这两年没有过户的时间里的使用权,不要有天真的幻想了。<br/> <br/>建议:此买卖房屋属于合法的,可以操作。为了等5年再过户,那就是正常的/。如果不是为了等5年,而是其它,你真还得查一下此人的工作性质、职务什么的,小心总没错。
朝阳区是网上预约,如果有70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孕妇走绿色通道可以不用预约直接过去,海淀区不是网上预约需要去排队拿号, 你是哪个区的房子?
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1.肯定是一次性把房款给你,然后你去还银行贷款,这样才能过户的,你也不再欠银行任何贷款了,也不需要再继续还了<br/><br/>2.强调可贷款,就是说二手房也可以帮忙办理贷款,不先贷款出来,怎么可能把卖家的贷款还清呢,不还清贷款,房子还怎么过户呢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1、你的叔叔没有权利处置房产; 2、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而且明知道你的叔叔不是产权人的话,那么购买方根本就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主体资格。 解决: 购房方将房产腾退; 购买方的损失由你的叔叔承担
1.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2.有收据和实际占有房屋多年,都可以作为买卖关系成立的要件。 3.在他不配合的情况下,不能准确分辨是不是他的托词,但第2点所说,你们买卖关系是成立的,出现问题责任也是在他,你属善意的第三方。 4.你可以放心通过法律解决,有很多类似的案例,都是买方胜出。
我这里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是购房合同,只要产权清晰就能买卖,你要到房管局问清楚,办的证是谁的名字,有可能是原房主的。再过户就原房主要交很多税了。就看合同有没有在房管局留底了。若留底就可能会是原房主的名字。
财政部门收契税和税务部门收营业税都是按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银行抵押贷款也是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来确定抵押价值和贷款额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低,对卖方在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规费时有利,但是对你,也就是买方在交契税、交易费等规费时也是有利的。虽然给你贷款带来了麻烦,但是不影响你今后转让房地产的收益。因为今后你转让房地产时,营业税也是根据那时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按评估价的一个比例征收。 买二手房要注意: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3、是否出租,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有产权证就表示属于私产,可以买卖;没有产权就表示卖方和单位之间还有权属争议,建议不要购买.
不能够买呀,要不很麻烦,你让卖房人看看是否能够转成私产,之后再出售,但是在转私产的时间一定要谈好那笔费用由谁出,而且估计时间也比较长吧!
5453 5331都是那一片的 对要是 满了5年,和商品房的税是一样的,除了多土地出让金.我不知道还有21项那么多的税. 不好意思
1:你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此时转手多交营业税和个税。 2:房子只要价格合适,是卖的出去的,当你损失不小。 3:从开发商那里改名字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你认购时,你的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 你可以尽快办到房产证,在五年后转让,这样损失才最小,拿到房子后可以先租出去,减少损失。
该协议是否本来就是无效协议? 如你在协议中有规定抵押事宜(专业术语叫权利瑕疵)的处理方式,按约定,没有约定找中介公司处理 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达到退款的目的? 如果想你说的不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
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早在五年前将契税交纳过了,有契税票据的话,营业税也是不用交纳的。若没有那就怎么都得交喽。
能.只要你和她去开发商从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就行.这也叫改底单.能操作的.但中间的风险控制要做好.
不大可能办按揭.房产商已经卖了房子而且收了款是不会再找麻烦的.房产商不可能再退款出来.
保险起见重签,不过也无所谓,大家都彼此信任就没有问题。 如果怕重签麻烦,也可以让他还是把租金付给原房东,你问原房东拿就行了,你不是产证还没有出来吗,那么放款肯定也还没有付清,你可以和原房东商量,他租金可以收到租约结束,租金他收,你的房屋尾款扣除掉租金给他就可以了。这样多方便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1。当然属于房东违约了,你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金。 2。询问一下律师。 3。不过你租房子的中介就不用找了,他也就是一个小中介。
房产证都是在房屋竣工验收通过以后,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备案完毕才能取得的。期房开售到房产证办下来一般都得将近两年时间。 买房的手续上都是你的名字,房管所有登记备案的,跟你所在的公司没关系,保存好你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还款协议,没事的。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