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计算公式: 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您买的二手商品房如果是14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需交纳的费用有:契税1.5% 印花税0.1% 5.5%的营业税 1%的个税 如果是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需交纳的费用的: 契税3% 印花税0.1% 5.5%的营业税 1%的个税 1%的土地增值税 (如果该房产已满三年,土地增值税按0.5%交纳)
我觉得如果可以还是用公积金贷款.很简单的道理,公积金是自己工资中扣掉的,单位再补助,但如果不买房是拿不到的,说白了不用白不用,用了以后可以减轻相当大的一部分负担.如果选择商贷的话,虽然说一年以后就可以提前还贷,但高额的月供和利息,对于收入不高的人来说是很累的.所以我认为如果公积金够高,就用公积金贷,如果不够,至少也要选择公积金和商贷混合贷款的方式,这样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累.
交了购房意向金后,买主如改变主意就视为违约,意向金不予退还?近日,孝感人夏先生就陷入了这样的纠纷中。 前日,夏先生介绍,他在汉打工多年,一直梦想能在武汉买套房子。6月中旬,他到沌口开发区一房产中介公司登记购买二手房。7月初,工作人员介绍了一套90余平方米的房子,他看房后比较满意,根据工作人员要求交了5000元意向金,并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工作人员称,如到时不想买房,将退还意向金。 一周后,工作人员称房主无法联系,又为夏先生介绍了另外一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并征得他同意,将5000元意向金转至该房。几天后,公司安排夏先生到外地工作,他便向工作人员说明暂不买房,要求退还意向金。但工作人员称,夏先生违约在先,意向金不能退还。 记者随后与该中介公司杨姓业务员联系,她说,夏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一旦房主同意按购买人的条件卖房,购买人就必须购买,否则视为违约。经协调,昨日下午,中介公司致电记者,称已与夏先生达成一致,将于本周退还意向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二手房市场普遍存在交纳“意向金”之事。湖北阳阳律师事务所秦于海律师对此表示,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中,只有“定金”或“保证金”,没有“意向金”之说,这实际上是房产中介商玩的文字游戏而已。他提醒,买房人做决定前应慎重,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
你和开发商签订的选房协议相当于房屋的认购协议,并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协议交纳的选房金性质类似与定金,根据定金规则,开发商不履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负有双倍返还的责任。以上意见,供参考。具体适用还需要看协议中的具体条款的约定。
都统一由开发商缴纳供暖初装费,成本算在房价里。
你去参加新浪看房团吧,一天就能看四,五个项目,特方便。
交通只有930、周边配套不完善。如果买燕郊不如到一些省会城市去买配套好的楼盘!
你好! 供暖开户费7000元,燃气开户费4000元,有线电视开户费1000元应该是合理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房子的绝对价格会涨,相对价格不会涨太多。虽然房价涨了但房子的结构、户型、环境、配套设施等等也会不断提升房子的品质会提高,人们的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房价的高低最终还要靠供求关系的影响,政府会用行政手段来调控房价,防止房价过高或过低。房价会在一个高位走平
卑鄙 卑鄙 真卑鄙 象你这样遭到发展商恶意违约的案例现在各地都在陆续上演 3%不是等于银行存款利率 各大消费者成了无良发展商溶资的新渠道了 很多买家都试图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根据<<2003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请求增加的 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即是说要以现在的市价来从新确定损失 这类案件无诉讼时限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你女朋友是大学生么? 如果是的话让她在本班、本系找男生宿舍的空床位 80%会有空床,经常有人不住宿舍 钱估计也省了,顶多是请那宿舍的吃点儿烤串儿什么的
你好,我在昆区有一旧房,基本和你要得条件差不多,先将我的答案选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与你联系!
一、房产证应该没有问题。估计你的八层在建设时开发商报批的是设备层之类,层高不超过2米2。层高超过2.2应计入建筑面积,记载于房产证中。不过即使不记入房产证面积,该层在你的房产证中也应注明权属,应是说明该层所有权属于你的。如果不说明,那就惨了,该层所有权就是全幢楼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了。再翻翻你的房产证。 二、这主要是要分清专有及共有关系。楼梯的所有权为本单元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即使只有你在使用。就如你的顶楼屋盖一样,虽然只是为你所用,为你遮风挡雨,但在结构上是全栋楼所有业主共有,维修时全栋楼业主都要负担费用。你的对门也有该楼梯的使用权,但对门那户想在八层开门洞,就涉及到更改房屋结构的问题,必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批同意,如果没有行政部门的批准,你可以直接阻止他的行为。另外从相邻权方面考虑,对门应征求邻居——即你的意见。你可考虑对门在八层开门洞是否侵害了你的哪些权利(当然,这应是实际存在的,否则你就没有理由阻止对门已经过房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开门洞行为,)?
会的,东区的房价原来就比其他地方,尤其是南、西区便宜,所以上涨的空间也较其他区大。再说土地只会上涨、建材尤其是钢材涨价,所以地区可能是未来几年我们合肥房价上涨的比较快的区域
我个人经过考察,襄樊的房价一班在600—1700元以内,我已投资购买了三套房子,现在想出售一套,但是价格上涨了10%左右出手不好卖出(93年底购进1088元/平米),我最近一直比较关心房屋的投资,我感觉襄樊现有的房价已经基本上接近高位,如果是投资我以为宜缓,如果是自住,可考虑购买二手房比较合适,我就是襄樊基地的。
土地资源有限,放量压缩,开发商为了保证利润,只得买便宜地皮,相应减低了部分成本,抵消了加息的部分成本,但整体价格会根据地段,房屋建筑类型,是砖混,框架剪力墙,使用何种建筑材料,整体的价格受每一个部分成本的影响,你的提法过于笼统,比如一款广本雅阁,根据排气量,内饰,装具等,才能报出价格.房屋也一样,CBD地段,适用房,若结构材料相同,还有国家政策参杂在里面决定价格. 期望下面有更精彩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