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通过正式结婚、离婚等方式规避限购令并不违法,但存在一定风险,如离婚弄假成真,建议慎重而行。
如果有值得您抢的好房子,当然要抢,至于房价刚才已经谈过了,石家庄会是稳中有涨。刚需请在仔细选择的基础上果断认购,等待我相信会留给自己遗憾。
不合理的不是价格,是价格体系,或者体制,中国房改20年以来的房奴们与“无产阶级”谁更幸福,更自由呢。
政府权威部门的数据可与你差别大了。
如果没有购买能力,但必须买房,父母又有支付能力帮你支付,先借用也未尝不可.
我们都需要在适合的时候做适合的事情;买房子也是一样.房子是一项重要的投资.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发展等来决定买什么房子\什么时候买.如果遇到周遍有大配套,如地铁;有大规模小区配套如幼儿园等,价格房型都适中的房子,当然可以做为首选.
如果一定要以国事为重,要么从严一刀切,外籍和港澳台不要搞特殊化,否则把人分三六九等太气愤内地中国单身青年了;要么从权贵入手,打击权利屯房者,而非伤害刚需。。这个问题请和 回答。我不专业,仅仅代表非沪心声。
不是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是公共租赁住房租不出去,原因是有三方面的1)位置偏,2)配套不完善,3)租金高。
国家的政策不好评价。买房这件事看自身情况,该出手就出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如果是这样,我建议直接跳过安居房阶段。别浪费这个参与市场的时间。安居房带来消极心理暗示,商品房带来积极心理暗示。心理也是价值!
是的,实际上,很多城市已经在那样做的。目前,各家银行对于贷款利率的下浮优惠一般是9折,一旦首次置业下幅优惠调整至8折后,将比较有利于资金短缺必 须依靠贷款,却有强烈置业意愿的购房人。
目前是行业整体低迷,消费者集体观望。下调存准率是瞄准刚性需求的一连串动作之一,观望气氛势将逆转,但只局限于首套普通商品房市场。非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还要熬一段苦日子。
我建议一步一个脚印,年轻人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可以先买一个小房子,以后根据自己的能力再慢慢地改善。
目前的限购令是看买房人目前拥有的房产数量,只要是其所有的房产,即使是获得赠予的房产,只要再买房,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各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到本人的共享资料中查阅。
就自己联系卖房的人,然后再自己跑公积金中心办妥相关手续。
您所说的这种情况,目前来说想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实际操作性的。也就是说现在商贷转不成公积金贷款,但过几年以后是否会有这种业务,那现在也不好说。 但如果您购房之后,是可以把您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支取出来用来还您的商业贷款的。拿着您的身份证、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找单位办理支取手续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和房产证没有关系,是单位和本人交纳 的住房资金,有专门部门管理,领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付购房、租金或退休时
这要看你自己怎么来安排这些钱,如果想投资做生意的话就可以晚一点还,不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最好还是早点还了吧!
商业贷款可以提前还贷款,而公积金就得等着慢慢还了。
需要先将贷款还清才能出售; 届时可以采用购买方提前交纳首付款然后业主用该首付款将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然后再办理过户的方式运作,但是需要做购买方的工作,大多数购买方是不同意该种方法的。 最好的办法还是业主将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之后再出售
不是你说的那种情况,现在售楼的都帮助买房的人办理相关事宜。不麻烦。
单位可以给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各地缴纳比例不同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开发的,开发商只是代建,即使有什么费用没有缴纳也是政府行为,一般经济适用房属于划拨土地,免土地出让金的。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规定因此产权证常常很多年才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