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除非房东的房子有实质性的问题,或者未达到合同上的规定<br/>这样一般可以拿回押金<br/>实在不行就好好跟他谈谈..<br/>或者帮他找个买主之类的.
想交易安全,建议你这样操作,和卖房的签一份协议,扣掉房价他所要赚的差价打一份欠条,待与开发商签完合同给他钱.又有中介见证,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担心其中会有什么变故,房东也不怕你签完合同不给钱.
我跟楼主也有相同的遭遇。我2009年在清晨·御廷苑买的,下面20层去年就都办了预售许可证,签了合同,可是上面还有3层共24套是属超高部分(买的时候我怎么知道它会超高啊),还没有办到预售许可证,至今都还在等待中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是房产交易中心根据这个房产的《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名字来确定产权人名字的。 这个购房当时的《购房合同》上,可以按照购房人的意愿,随便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作为房产的共同产权人。对房产证上已经确定的产权人,也可以通过赠送、继承、买卖交易、夫妻婚后的加名等方法,来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归属。
赠与的定义及如何撤销,《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br/>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本案中九七年的时候大儿子公司分房,父母出钱买下了房子, 且只写了大儿子的名字(因为是农村工厂职工房),应视为是父母对大儿子的赠与。虽然“当时和事后说的都是兄弟两人的房子。” 但显然不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无法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br/>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规定办理。 <br/>因此,父母无法收回这套房屋。
房屋基本情况。主要有房屋的面积, 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的地理位置;<br/>房屋产权情况。主要有房屋性质,产权情况,租赁情况;<br/>房款支付。房屋的成交价格,房款支付方式;<br/>作为卖方,房款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br/>此外,还要约定好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以及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br/>家具家电的处理;<br/>违约责任。
看看合同条款,如果一方违约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得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没有问题 可以落多人名字 在产权证有人数 您可以写3人 都是某某某 <br/>这个属于正常的财产分割 <br/>不过以后出房本会出产权证的副本 也有大本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您可以换位想一想,中介公司挣的是什么钱啊!信息费( ⊙ o ⊙ )啊? <br/> <br/> 他们把信息给了您促成您交易(没有他们的信息你会成交吗?他们作为中间方也不知道那方会违约!); <br/> 房主违约您可以向房主讨回违约金,并且让中介帮您的忙这样还好办一些; <br/> 您觉得在理吗?O(∩_∩)O~ <br/> <br/> <br/>第一 中介公司只是起到居间作用,没有法律责任。 <br/> <br/>第二 你通过中介 使得双方签字了 中介没有责任。 <br/> <br/>第三 中介费要不会来 你目前该要的是 房东的违约金 , 违约金是定金的俩倍 <br/> <br/>当然 你起诉的 能有要回中介费的可能性 但不大。 (这话非常在理!) <br/> <br/> <br/> <br/>O(∩_∩)O~祝您早些把违约金追回来!万事顺心!
一、你的合同完全有效,虽然预售期已过,但不影响什么,如果该开发商还在销售,那他们也只需要把预售证换成销售证即可。跟你应该没有关系,至于你暂时办理不了按揭,可能是因为他们销售证没有换完,所以暂时失去了销售依据,这只是时间问题。 <br/> <br/>二、开发商没有任何权利毁约或更改你购买时的房价,当时你们成交多少就是多少,他后面哪怕涨成1万一平米也不会影响到你。 <br/> <br/>三、民事诉讼法里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意见的总则是:出卖人未能履行合同的,买受人起诉,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第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必须保证所销售的房屋没有任何的产权纠纷及债务债权纠纷,否则由出卖人承担一切责任。 <br/> <br/>四、据你所述,其他人都是做了贷款的,所以根据这一点可以确定这房子属于正规商品房,不必担心房产证的问题,国家规定交房后3个月内办下大证,但实际决定于地方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一般都在交房后1年内! <br/> <br/> <br/>五、在你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你跟银行贷款是由开发商充当担保人的角色,所以跟期房现房没有关系,都是一样办理。我建议你找到开发商问清具体是什么原因不给你办,也可咨询当地房地局查一下这个项目备案的情况。 <br/> <br/>最后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你单独和房东接洽没有问题,只要你们双方都隐瞒一下,不告诉中介就可以,他们起诉你也打不起这个口水官司,有那个时间多卖2套房子啥都有了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1、房东也应该有1份合同。他提前收房,需赔付一个月租金。<br/>2、违约金未付之前,你们已经搬走,看来你们也气糊涂了。<br/>3、如果不录音、再起诉的话,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要不你们试试,让中介出面做做房东的工作(你先试探一下,违约金的可能性,可以与中介37开)。
写份协议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吧。或者按照原来的那个业主你们的交易形式在交易一次。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你好,请问他女儿有委托书吗,如果有委托书的话他女儿签的字就是有效的,如果违约就没有签合同就是定金双倍返还,如果签了合同就是合同价的20%的赔给你。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所以需要详细看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br/>其次,如果买方已经涉及到违约行为,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让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同时都可以要求违约金和赔偿损失<br/>再次,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br/>最后,如果打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在时间上面要做好准备,现在的诉讼会经历3到6个月的不等<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是有格式条款的,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走; 如果是合同公证的话购买方是不能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的,而且费用很高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1、你指的是全款购置该房产之后再拿该房产去抵押贷款吗? 2、你指的是首付款50%剩余部分贷款吗? 如果属于前者,那么算是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最多能贷出房款的50%分5年偿还清楚;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就是购房贷款,可以贷出房产评估价值的70%分最长20年还清。 大多数的银行对于第2种业务都可以受理,另外房地产中介和担保公司也办理该业务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双方要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到房产部门登记,中间要有房产的评估等手续,从登记到过完户大约三周的时间(15个工作日),最后到房产大厦交费用,拿新房产证。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购买房屋时需要掌握的小技巧: 不看白天看晚上入夜看房能考察小区物业管理是否重视安全、有无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有无摊贩等产生的噪音干扰等。这些情况在白天我们是无法看到的,只有在晚上才能得到最确切的信息。 不看晴天看雨天下过大雨后,无论业主先前对房屋进行过怎样的“装饰”,都逃不过雨水的“侵袭”,这时候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是否有裂痕,是否漏水、渗水就能一览无遗。尤其要格外留意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看看有没有潮湿发霉的现象。 不看建材看格局购买房屋最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等物遮挡,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理想的格局是打开大门从阳台进入客厅,然后是餐厅、厨房、卧室。如果客厅的门直接面对卧室,则私密性比较差。好格局的房子应该有效地把各种功能区分开来。如宴客功能、休息功能等。 不看墙面看墙角查看墙面是否平坦或潮湿、龟裂,可以帮助购房者了解是否有渗水的情况。而墙角相对于墙面来说更为重要。墙角是承接上下左右结构力量的,如发生地震,墙角的承重力是关键,而墙角严重裂缝时,漏水的问题也会随时出现。 不看装潢看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发生问题,对这些细小处进行修缮是件很麻烦的事,挑出这些小毛病,可以增加和业主讨价还价的筹码。一般来讲,装潢新但做工很粗糙的房子,很有可能是投资客买来的盘源,其目的是低价高卖赚取差价,对这类房源要多加注意。 不看窗帘看窗外应注意房子的通风状况是否良好,房屋是否有潮湿、霉味,采光是否良好。检查一下房屋的窗户有无对着别家的排气孔。 不开冷水开热水如果要想知道水管是否漏过水,可以看水管周围有没有水垢、水有无泛黄。检验浴缸时要先打开水龙头,看流水是否通畅,等到蓄满水后再放水,看看排水系统是否正常。没有热水的房子一般有两种情况:房子已经很久都没人住了,二是房子可能卖了很久都没卖出去。 不看电梯看楼梯新建商品房大都是电梯房,电梯的功能固然重要,楼梯也不容忽视。看一下是否有住家的堆积物、消防通路是否通畅。 不看地上看天上看完客厅的地板、浴厕的瓷砖、厨房外,购房者还要看看灯饰的路线,看一下天花板是否有水渍,或是漆色不均匀的现象。如果有,表示可能存在漏水。如果可能,带上螺丝刀,卸下灯具,打上手电筒,看一下吊顶里屋子四角是否有油漆脱落、漏水等。 不问屋主问警卫可以和小区管理员或警卫聊天。因为他们是最了解该小区基本状况的,有时他们比业主更能客观、准确地告知买家房屋的相关情况。从他们口中获得所需的信息,有时还能成为买房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同意都市居士的说法.你可以按照合同走的.就是要求房主现在过户.否则你可以起诉的....其实像房主说的那种也不是不能做.但会有风险的.要不你可以做个欠款公证.然后标明在一年后如果说房主不给过户的话,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也是可以的.
你好!第一,你本来就是违规操作,没房产是不可以出售的! 第二,你在和耿某签定的出售协议里的过户时间是何时?现在你的过户时间一拖再拖,耿某在没有和你办理过户的前提下是不能把房款都付给你的,到时对他没有保证了,他钱都付给你了,但房产证还是你的名字,房产还是你所有的,虽然大家有协议,但协议只能证明他付过钱给你,不说明房产所有权是他的,只有房产证才是房产所有的唯一证明! 所以,你只有和他去办理过户,才可以要求他把剩下的房款支付给你!你现在没理由要他把房款都支付给你,他还可以说你违约再先,过户时间一改再改!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依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依据。按照你说的情况,你们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且对方也知道这些情况,你的房屋可以退回,且不用承担什么损失,你只需把房款退给人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