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br/>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br/>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现在只要你有在津缴纳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就可以 但是只能购置一套住房!和您的父母没有关系 现在您和您的父母已不是同一户籍
中介都能给弄,只是得自己花钱,正常交完首付就要贷款啊,这是后得花钱办什么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然后才是交易更名,顺利的话还得一个多月那。还有看你买的哪的房子有的二环内的要社保那
衡量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以户为单位的,即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具体的家庭中,无论产权是夫妻哪一方的,只要已经有房可居,就不再是无房户了。所以,你现在的条件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了。 <br/>另外,“夫妻双方财产要到8年以后才能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一说法,不是新婚姻法里面提出的,而是在2001年修正的新婚姻法中取消的。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都是个人的,不会变成共同的。 <br/>没有房产的人不是一定会“露舍街头”的,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都是无房户,却没有见到他们都“露舍街头”啊,你的这个提法过于极端,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br/>有一点你说的是对的,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确实还有些不够完善(即你说的“政策在这方面还是好模糊”),还在摸索与修正之中,如果有具体问题,建议你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本人在深圳做拆迁咨询。就你提出的几个问题简单探讨下:(个人观点,供参考) <br/>1、以深圳的情况为例,拆迁分为开发商改造拆迁和公共利益拆迁两大类。一般而言,开发商拆迁项目拆迁人为开发单位,但公益项目拆迁人可以为区级政府,也可以为项目投资单位(如地铁建设的,拆迁人可以为地铁公司); <br/>2、拆迁人进行拆迁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实施拆迁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拆迁; <br/>3、回答了上面两个问题,第三个就不用回答了。 <br/> <br/>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参考我司网站:www.geheng.com
现在专业人士都很忙,忙着卖房子呢。<br/> <br/>因为我不是武汉地区的,我只能说按政策你能买到,<br/>要是按当地房价,那我就不知道了。<br/> <br/>一次性,贷款都能买,找当地中介咨询。<br/> <br/>你这情况自己办不了。
我也问了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不是停办了,是他们现在一天接一个红头文件,要到8月15日才能办理,不过对于收入那块卡得很紧。<br/><br/>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我在广州05年毕业,07年买房.是二手的,在天河区.6000左右一平方.我买两房一厅35万. <br/>我是和我女朋友一起的,我们现在供楼1900元.没压力. <br/> <br/>可不可能买房子你自己最清楚,要和你的工作收入联系在一起.如果你月薪高的话是没问题的. <br/>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可以买一下彩票,帮人也有机会帮自己. <br/>我现在一个月300元买彩票,一天10元.不影响生活.也给自己带来一点希望.
就是你和男方是各出资一半首付搭伙买,结婚后也不能添上你的名字,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说明是共同出资,如果这个协议经过公正会更好、有两种方法可以可以成为共同财产:一是以朋友合作的方式买,结婚5年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br/>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各有一半财产,合同上有你的名字,财产共有,签字盖手印承认,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共同还贷,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但双方要立一个协议,各保留一份,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风险共有,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全部是男方的。<br/><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1、不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br/>2;二是以男方名义买,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br/>首先来说 自住型商品房面向的是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及个人<br/>也就是说 首先要具备购房资格 才能参与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br/><br/>至于25周岁的区别 是说年满25周岁的成年子女享受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资格<br/>不到25周岁的只能以家庭名义申请<br/><br/>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呵呵 我也是等着买经济适用房呢,你摇号了吗,还要买报纸看摇号。最近我也一直在打听,道理那边有个地方叫什么街我忘了,不过是今年动工,还有就使群里那边,估计都是在今年开工,交个朋友有什么消息我通知你我的QQ13991917<br/>你加我的时候 你告诉我下
根据武汉现行规定,<br/>购房资格的释义是,在合同签订日起,即必须拥有。即在签定合同时,未达到购房条件,所签订购房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严格意义上说,属于无效合同。<br/>在备案登记的环节,不以你申请备案的时间为准,而是以你合同为准。<br/>根据武汉的政策,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就必须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能存在可以拖接近一年再去备案的可能。
您好,二手房的征税高,二手房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尽管其中有些部分是卖家承担的,但终还是会落到购房者身上,而一手房只有一个契税,相比于二手房会低很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可以允许购买,但是没有产权的房子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如果你真喜欢那套房子,建议你,先付房东几万定金,再要求三方做预约合同公证,并注明违约责任,这个一定要写重些,这个做了就具有法律效应。尾款能多压些就多压点,剩下的等过户再付
如果,09年买的那套还属于你,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要算二套住房。<br/>如果,09年买的那套不属于你了,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不算二套住房。
1.如果你真的有能力在两三年还完的话,可以选一个5年期的,这样你付的利息总额算起来并不是很多,也让你有足够的能力应付突发事件。<br/>2.第一次买房,按揭的利率可以下浮15%,其它的优惠那就要看开发商了。<br/>3.这几个楼层都还是不错的。一般而言,这么高的楼层,采光不会有问题的,可以看看周边的房子的高度,一般情况来说,高的楼层视野更好。<br/>4.70年的产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都是土地使用年限。现在来说,70年的很少了。5.最后,如果说你首付十万,贷30万5年的话,下浮15%后你的月供大概在5900左右.你可以作为参考.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是办公积金贷款的,所以是公积金中心通知我的
婚前买的房子不管是谁出的钱?出多少?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才能写2个人的名字。<br/>你们2个最好协商一下看谁出多少,征求一下你女友的意见,免得她不高兴。如果协商好了各出50%的话应该去公证处公证。
sinian0623: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各地都有一些限制,江西省就不允许转让,由住房回购,大多数地方是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你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当地上市条件,最好是赠与。赠与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基本相同。
卖方要交契税.评估费,交易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买方契税1.5%.<按评估价X1.5%>,评估费5%,交易费3元/平方.你还有没有去银行贷款,如有的,就不是这些了,还要交其它的费呢.
公证比较麻烦,也不太可行,国家对房屋的政策几天一个变化, 最好的方式是先将银行贷款还清,(一般可以让买房的人帮你偿还)然后再进行过户,这样是比较安全的.
这种买卖合同基本靠的就是双方的诚信,因为要到明年8月,这中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什么政策都可能出台。有可能到时你会后悔,有可能到时他会后悔,谁也说不准。 所以,这次合同签订有一定讲究。 首先,所有常规合同的内容不可少。就是,房价,税费有谁负责,交易日期,附件赠送情况等等等等。 另一点关键是你们的这个合同的性质,是定金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的话就一定要多收定金。当然,到时你要毁约你赔的也多。 如果是买卖合同,关键的还是一个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不会后悔这次交易,建议把违约金写的高一点。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 总之一点,目前你拿到手的钱一定要够多。而且一定要注意,在房产过户之前至少要收到95%,稍稍留一点余款不要紧。切记在过户之后还没有收到大量的钱。因为过户之前的风险在他这边,过户之后的风险就在你这里了。 当然,过户之前你已经收到了你想要的钱,那你就一点风险也没有了。 最后说一句,合同的签订是以诚信为基础的,大家都是君子的话,那交易双方就都是安全无风险的。
年所得指工资、薪金、意外所得,拆迁属于赔偿的性质,不是所得的范畴。拆迁补偿往往还不够实际的价值,因此都是免税的。
yll_fan:你好! 经过产权人同意可以购买,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是黑市的,我们这里根据房屋结构、位置和面积一般在几千。
这样你只能在补充协议上打补充条款,而且也不保险.还有他弟弟如果代办的话,要有业主出一个手写的委托书.并按手印.并做公证.这样能保证你的利益.而且你不能先付钱.因为房产还没过户前你就把钱给了业主弟弟的话.无法保障你的权利.税费的话.如果你不贷款,可以按国家的最低指导价来做到最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你可以要求房主过来,如果业主真不过来的话一定要有公证书,全权委托他弟弟代收房款和处理过户的一切事宜,如果说你要是等二年过户的话,业主涨价会赔偿你定金的,国家规定最高是你总房价款的20%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房屋继承、遗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翻建前和翻建后如面积不变,则无影响。 有遗赠公证书可直接继承,因为你还有一姐姐,如无遗赠公证书,则按继承权两人平分。
夫妻名称变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夫妻双方应亲自申请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的,所以手续比较简单;而父子间的财产来往就得算赠予了。 在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办理,须时大概一个月。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他病的很重让他将房产过户怕他受到打击, ------------- 既然知道,你又何必这样做呢,爱。。。。。 如果你家就你一个孩子 你也不要急着过户了,反正房子就是你和你母亲的了
房屋继承、遗赠手续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房屋赠与手续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房屋继承、遗赠手续比房屋赠与手续简单,如果你是独生子女,建议房屋继承、遗赠手续;如果你是多生子女,建议房屋赠与手续。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知道吗?你办理按揭是以你买的房子做贷款,没有更到你名下,也就无法做你的按揭,所以你不是可以退,是根本没有办好就
一般的商品房应该在7500左右。 德胜门外地区 西城区德胜街道行政区域内 7356 展览路地区 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行政区域内 7599 新街口、什刹海地区 西城区新街口、什刹海街道行政区域内 7767 月坛地区 西城区月坛街道行政区域内除三里河地区以外区域 8097 三里河地区 东至三里河东路西至三里河路南至复兴门外大街北至月坛北街 9124 税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交纳营业税。
首先是交纳住房维修基金(占房款总价的3%),然后是契税(占房款总价1.5%)\ 印花税 \测绘费(1.36元/每平方米)\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等费用. 物业公司收取燃气的开口费2100元(我也是临沂的,我们小区收的就是这个价格,他们上代燃气公司收取的)煤气开口费30元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0.3元每平方米,电费0.56元每度,水费具体不明,装修垃圾清运有自己处理,押金200元,处理完后退回.
你买房子用父母的公积金不行.因为公积金贷款只能主贷人来做.所以如果你用你父母的公积金做贷款,只能写你父母的名字. 如果想变通的话.你可以把你父母的名字加在共有权人上,然后你占99%,你父母占1%
上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找,期房或现房在建委备案后有销售许可证的,就自动登录了。有公示的就可以买。没有公示就是手续不全,绝对不可以买。 车库和住宅一样,都是房屋使用用途的一种,办房屋产权证的手续是一样的。如果规划许可证上规划了车库,开发商请测绘部门分割测绘后在建委备案了就可以进行买卖。许多开发商为充分利用,在人防里建车库,但是人防产权属于国防办所有,所以开发商只能出租,租期十年以上视同变相买卖,永久使用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你明知道他没有产权,还从他手上买,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权益的。
这是普通老百姓都在苦恼的问题,政府的措施只是抑制房价快速大幅增长而不是抑制增长,我个人认为短时间内房价不会降的,还是等着买经纪适用房吧。
想买房的人注意了,再熬一熬,等待你的就是春天!(内幕转帖!) -------------------------------------------------------------------------------- 我在北京呆很多年了,很偶然认识了一些房地产界的朋友,从而得到了一些大 家不知道的真相,如果不公布出来我会良心不安。 1、国家再次收紧基础投资信贷,2004年7月1日起银行除了经济适用房项目都 不给发放贷款了,一分钱都没有。很多开发商的资金链遇到了问题,不加紧卖房子就活不下去了,他们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他们着急卖房子呢,所以消费者们要沉住气); 2、北京目前大部分的商品房现在其实都卖不动了,销售现状比较糟糕,但没 有媒体报道(开发商和媒体都是既得利益的共同体),很多标着售罄的房子都没有卖掉其目的是在消费者中制造紧张空气,人们的消费心理是越买不到越想买,喜欢追涨; 3在北京,所有的商品房项目销售放号都是只放1/3,1/3的房子卖完了就说没房子了,其实还有2/3没卖,其销售策略就是这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消费者一看快卖完了就会急着买,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他们就一点一点放,所以那些标着售 > 罄的楼盘总会有别人转让的,或者一些其他原因的房子在卖,价格却高了很多,其实他们大头还没卖掉呢(每一个楼盘都是,信不信由你)。 4普通住宅项目的全部成本无论如何到不了2500元/平米,国外的房地产利润率不到10\%,你看看北京的房价吧,都赶上美国了。计算一下就知道有没有泡沫了,现在买房就像1988年买彩电的效果一样。4000元买一台18英寸的,我家就是那时买的,过了一年肠子都悔青了。 5、房地产业内高层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最多撑到2006年会大跌,他们还想再狂 赚一年的钱,地产界内部都感觉够呛,可能2005年就会崩盘。建设部的官员会说稳中有升,go-vern-ment领导们也希望股市稳中有升,说了好多年,结果大家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6 现在北京民用住宅实际的空置率是30\%多,供求关系一目了然。 7 开发商手里的有的是地,说公开拍卖造成地价上涨纯粹是胡说八道,是为了在社会上制造紧张空气,让人们抢购房产,抬高房价。其实,开发商可以撒谎,媒体报纸可以撒谎,评论家可以撒谎,go-vern-ment的有关部门也可以撒谎,所有的谎言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制造泡沫,既得利益集团可从中渔利。但是市场是不会骗人的,泡沫总会破裂的,总有一天会骗不下去的。泡沫总会破灭的,我可以肯定。我地产界的朋友都不着急买房,对我说要沉得住气。我曾经炒过股,现在没兴趣了。感觉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原理都一样,买家越多,资金量越大,价格就会涨得越高。房地产市场里,开发商其实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操控市场的庄家,媒体报纸就是为他们摇旗呐喊的股评(你看现在股市里谁还相> 信股评),1999年5.19股市井喷的时候我记得大部分股评家都信誓旦旦地预测中国 股市几年之后会上5000点,几年几年之后会上10000点,前途一片大好,大家尽管买进,股市只涨不跌。现在看不象笑话吗?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经过长期牛市到也许已经到最高点了,也许马上就要到最高点。如果你不想被高位套牢的话,现在就不要急着买房子,如果大家都不再着买房子,急得是开发商。买盘力量小了,房价自然会降,就像现在的车市一样。有人说,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房价只会涨不会跌。可是日本比中国更加人多地少,他们的房地产已经连续低迷12年了,地产价格连着跌了12年!!因为他们的房子盖得够多了,供大于求了。 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房子盖得也足够多了,大厦将倾了!。 把这篇文章贴到你知道的论坛里,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大城市房地产泡沫的内幕,告诉你身边所有要买房子的朋友都捂紧口袋!! 不要现在买房子。大家万众一心,敌人就快撑不住了。 (声名:这是我转载的)
看准了还是快下手吧,昆山离上海那么近,房价也在升起来呢。
房价收入比是观察楼市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居民户均年收入和在当地购买一套住宅所需支出的价费之比即为“房价收入比”。
1、社会需求增加;2、土地的严格控制;3、地方政府希望多收土地出让金;4、税收含量太高;5、建筑材料价格上升;6、开发商哄抬.........
还会上涨。 此次宏观调控打击的是炒房。而北京在调控中反倒房价逆市上涨,况且北京的二手房市场还处于发育期,完全是一手房的市场。 市场的发展前景还是很大的。 不过暴涨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个人感觉还没有饱和。 只是现在东直门一带受到土地的影响所以开发减少。 东直门是北京的最好的黄金地段之一,在整个市场还没有饱和的情况下东直门地区还不至于饱和。 不过东直门地区的二手上市公房价格接近饱和了
.现在存在结构问题: 首先是中高档项目开发量所占比重比较大; 其次是作为调节机制的二手房市场发育不成熟. 还有就是需求问题: 北京的需求还是很大,而且是刚性需求,就是以自己居住为目的的购房需求所占比重很大.
1、需求大大增加;2、土地严格控制,通过拍卖大大提高成交价格;3、拆迁补偿费用大大提高;4、建筑材料价格大大上涨,比如为了保护环境,禁止采集沙石,钢材价格也上涨;5、为了保护农民,征地价格大大上涨;6、建筑施工的定额提高;7、税费高;8、开发商哄抬价格.........
中国的房地产现在正处在泡沫中,是因为政策缺欠、奸商牟利、众人起哄的结果。
现在深圳的房价在涨,如果你想卖了自住的换总价高些的,建议等等,反之,可马上执行。
买房子,越快越好,不要盼着房价跌了,2300已经很低了,这几个月的房价同比涨了5%以上,大连同比涨20%呢
北京的房价在很短的时间内是降不下来的,你还是早点决定吧,免得以后后悔.机会是要靠自己把握的.
他们筹集大量资金,与开发商协商,已低首付购买整栋或部分,来配合开放商达到热销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