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形的手,是指政府调控——如“国六条”等一系列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干预措施和行政手段。比如要求购买第二套住房者提高首付比例、再比如要求新建住房70%低于90平方米的规定。 2. “无形的手”是指市场通过价格调节,体现供需双方的竞争,最终达到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典故出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例如,房价若过高,地产商会增加供给,而买房人会减少需求,这样,市场可能会出现过剩,降导致房价下降,市场重新回到均衡。 一般认为,市场能自发调节的,政府不需要过多干预,否则政府有“越位”嫌疑,可能导致“好心办坏事”的后果。比如,经济学家张五常就在其新浪BLOG中撰文反对政府限制外资购房的举措。 ------------------------------------------------- 附:“无形之手”的经济学背景 “无形之手”的高效率,亚当.斯密早就描述过。在无形之手下,每个人的自利自主却对社会有利——“我们得到我们的晚餐不是因为屠夫、酿酒商或面包师的仁慈,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利益的关心。……,这些情况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领,促使形成最后的结果,这结果并非他意愿中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并非愿意一部分并不一直是件坏事。在追寻他自己利益的同时,他经常会比他实际意想的更有效地促进社会。”(亚当斯密,《国富论》,第1册,第2章)。 老子也曾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管理一个国家和煮一条小鱼的道理没什么两样:煮鱼要少翻动,鱼才不会被翻烂;同样,管理一个国家,政府要少干预,才不会扰民。港英当局早期对香港的治理就被认为是一个“无为而治”的范例。 而在个别时候,市场可能失灵——如外部性和垄断的存在、公共品提供——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的监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认为总的趋势是上涨。但上涨的幅度会因房子的地段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市中心的房价会上涨快点,边远地区的房价会缓慢上涨。
由于你在还贷期间,所以你的房子肯定在设定的抵押期间,就是房子已经全部设定了抵押,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登记备案,就是设定了房子的他项权,他项权证在银行手里,你的产权证上面有记录,由此绝对没有办法再抵押,不信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除非解除现在的抵押。
1.一般“购房内部协议”是在开发商没办理“预售许可证”才签的,你也是这样的情况吧? 2.该协议违法,属无效合同,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导致出现无效合同,那你就能索赔。 3.如果是已经取的“预售许可证”才签的,咨询律师后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才能最好的维护权益。
总的来说是涨。理由是:一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和无限发展的人口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土地价格上涨,从而带动房价上涨;二是建筑成本上涨;三是人的工资上涨;四是需求结构的变化;五是政策导致上涨,如今年实施的新的土地政策就会让土地价格上涨50%.具体到某个时期、某个地区,特别是某个项目就要根据具体情况看了。
你可以到周围的中介那里去看看,类似你这种房子挂牌多少,以作参考
基本上这个问法有问题,楼主肯定是指贷款买房,一般每月还款的钱数是家庭收入的1/4--1/3比较合适。还款数和所在地的房价,贷款方式,年限等等有关.要银行帮你算算吧
一定会升值的,随着国家”十一五“计划的颁布,滨海新区将作为全国第三个经济特区快速发展,所以,升值空间将一定是很大的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概念差之万里。定金是不退还的,订金则必须退还。所以说,你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是如何写的哦。我姐姐最近买方就遇到了这个问题,我们是专门请教了律师朋友。所以,如果你担心预定金额的回收问题,可以注意这两个字。但是,如果你签订的是“订金”,那么开发商如果把这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你也无法追究他的责任。明白吗?如果签订的是“定金”,那么,开发商如果不能如期交房,自必须赔付你双倍的钱。
根据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权益,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同时可要求违约金的赔偿。
扩面部分应该按照成本价格计算.贷款问题要看开发商与银行有无授信协议.有授信协议可办,否则不能办.
刚参加工作,其实没有必要特别急着买房子,应该在工作和收入都稳定以后,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量力而行。特别是现在房价的中期和远期走势并不明显,而且又不是急着结婚或者希望有着特别大的投资收益,完全可以在房价明朗以后再适时进入。
说句实在话,发生这样的事,这里面行政主管部门有严重的违规操作,导致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个中缘由一目了然。告行政主管部门则属行政诉讼,虽然行政诉讼由行政主管部门举证,但你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建议你在房开商违约这一块下手比较合适(民事诉讼)。虽然取证困难了点,但民事诉讼胜算的比例要比行政诉讼高的多。 具体怎么打,那得看相关的材料了。 呵呵~ 附:多看点《土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法》,对你会有帮助的。
基本上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计委办理任务,可到市规委去买本书
告诉他们你是公安局的。 重要的是你要保留所有的证据,毕竟他们要做生意,不敢造次。
地理位置不同,环境、室内设施等条件不同,价格有差异,一居800-1300元!二居1000-1800元!我家有房出租,在大观园,南二环边上,一居43平米,3楼,室内有家具(衣柜、书桌、床、化妆台等)电器有(冰箱、热水器、电话等)室内有暖气!我就准备租1200元!
我强烈支持你,也想加入你,但是在这里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公之与众,总不太方便吧?如果你能留下你的QQ或者其它联系方式,我想会有很多人与你联系的。祝你成功!
如果不是对方愿意的话。是不可以退回定金的。。。。。 很遗憾!!!!!!!!!!!!!
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喜欢啊! 要是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买啊?就算买了也是不想住啊!要不就找自己的女友帮忙 那样就能有点欣慰了啊!至少那是你的爱人选的心里是另一番滋味不是吗? 要是在选房的时候不能统一意见那么就还是不要买的算了啊 买了总有一个不开心那个不开心的往往是男方不是吗 ???
如果你的买家这次办理的是纯公积金袋款,则贷款下放时间为20+7=27(注:20是指交易所审核制作你买家的新产证所需的工作日;7是指置业担保公司见证买家新产证做出真实有效并办理贷款发放的工作天数)又如你买家所办理的是组合按揭(商业+公积金),则贷款下放可提前近一周的时间。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前者是所有者或其他人投入公司,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的财产;后者是公司从利润中留存的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因为你对公积金的说法不是很清楚,我就讲一下我自己的解释: 1、已存的公积金部分可以在签订购房后同后,拿合同原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2、利用公积金还款的,具体要看该开发商是否是你所在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相关的还款协议。这个除特殊情况,一般是很难办到的。
首先,新单位不给你交纳公积金是完全违法的行为。请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新单位不交纳公积金的行为理论上是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的。但是中国的国情使你如果这样做了很有可能丢掉你现在的饭碗。你可以策略一些向单位领导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时侯他们也会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又不乡失去现在的工作,那你可以试着和领导商量,能不能由你单位帮忙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但费用由你自己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呵呵!您不要觉得憋气啊。这也是不得已) 至于你以前的公积金,则不用担心因为 第一章 第三条 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没有续缴的话,是不可以贷款的。 第三个问题。完全可以。你只要出示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就可以了。条件是你妻子在公积金续存中。 最后的问题一开始就已经回答,不在赘述。
打个比方吧,假如的买了一套房,贷款10万,用10年的时间还,如果是等额等息的话,打比方10年的利息是20000元,那你每个月的利息是167元/月,再加上本金的833元/月,这就是等额等息的还款方式,好多人取这种还款方式, 第二种就是递减还款法,就是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是不一样的,
首先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要是每月200元基本可以贷28万, 公式是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每月工资-400元(生活费)÷公积金利率表(带多少年)可推算最高贴息额度 200元÷8%=2500元-400=2100÷103.41(利率)=贷款额
首先要告诉你,好消息,你的房子是能够再卖出去的,不过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你的产权证必须要拿到手(没有产证的交易属非法买卖行为)。 第二,你得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钱还清,把借贷的债务注销掉。 第三,就是你的费用了,有全额营业税、交易税、印花税。 注:全额营业税:成交价的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交易税:产证面积乘以2.5元 出售的方法:你可以委托合法的正规中介所挂牌出售。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都应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超过1年的,那么应该贷款到七成问题不大。
可以用装修的名义取出,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房子的买卖很麻烦,不足5年的还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