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宏律师答:你的问题关键要看未按期办理入住手续是谁的责任造成。如果是由于不具备入住条件未办理入住,则你不用承担三年的物业费。如果是由于你单方面的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则你应该补交三年的物业费。
王立宏律师答:应该先进行验房再办理各种入住手续。
李玲律师:就您所述的情况来看,房屋在层高方面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因为房屋内部的分割是装修的行为,但请核实开发商的房屋交付状况与其合同约定状况或是其承诺或宣传的状况的不符之处,核实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相应损失.
应该你到现在也没有交清所有房款吧。 如果交清房款,应该立刻拿到合同的。否则房产公司确实有较大责任 但是,应该你交的是定金,那么也许交房前才签合同,这也确实有可能
到质量监督局,请他们进行检测,然后会给你出具证明.如果真有问题,可以拿证明向施工方索赔.
程程说得对,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代表土地己经抵押给银行啦!!如果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下来,小心变成烂尾楼,这年头开发商为了赚钱这种骗子太多了,真是防不慎防,所以买房最好到一些有规模的最好是以前开发过房产的楼盘购买,才有安保性!!
提供的信息太少,无法回答这样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孟律师的回答很中肯
一次性交了全款可以自己办,直接到房管局办就行了。但好象不是很快,我的从递资料到拿到房产证用了差不多半年。具体时间和开发商递交项目资料的速度有关。
我的意见是开发商不能以你未交多出来的房屋面积的价款为理由,拒绝为你办理房产证,因办证是开发商需履行的义务,但如果按合同约定多出来的房屋面积价款应由你支付的话,你也应缴纳该款项,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看如何交纳款项和办证,真的协商不成的,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和支付迟延办证的违约金,但可能开发商会反诉要求你承担多出面积的房价款。
其实在冬季交收的新楼只需把屋内的门窗打开一段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左右), 尽可能让屋内空气流通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物业公司这样的要求(必须交纳采暖费),本人就觉得很不合理.
我现在也是为这件事情发愁,打过几个电话但说法不一。个人认为物业费要交采暖费可不交,可物业说,不用也要交,后来才知道物业和供热单位有协议并且在暖气费中有提成。如果再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还是决定不交暖气费,如果供暖公司答复也是一样不使用也要交费的话,我就等着他们以欠费的名义停止给我供暖。这效果对咱来说是一样(没交暖气费),对供暖公司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既没收到暖气费也浪费他们的能源。在供暖协议里写到:如住户不能按时交纳采暖费,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暖。(我正等着呢!)
我个人觉得首先要请他办理完房产证、土地证后交易才有所保障。有了房屋必须具备的有效证件后,您如果能一次付款手续就比较简单,签好买卖合同,办好公证,交款,房产过户,房子就是您的了。如果您要按揭就要请中介帮您完成了。当然您全权委托的一定要是个有良好信誉的中介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说句实在话,发生这样的事,这里面行政主管部门有严重的违规操作,导致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个中缘由一目了然。告行政主管部门则属行政诉讼,虽然行政诉讼由行政主管部门举证,但你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建议你在房开商违约这一块下手比较合适(民事诉讼)。虽然取证困难了点,但民事诉讼胜算的比例要比行政诉讼高的多。 具体怎么打,那得看相关的材料了。 呵呵~ 附:多看点《土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法》,对你会有帮助的。
可以去开发商那里办理该底单手续,开发商改掉原合同上的签字,开发商直接办理买方的房产证件
靓景明居(三期靓景 售楼处地址:通州区城铁果园站南800米装修状况:毛坯建筑类别:板楼总建筑面积:20万平米建筑形态:板楼交通状况:京通高速、两广路、朝阳北路东延线近在咫尺,公交938、316直达社区,930、312、928、848、728、342、322等各路公交近邻社区,城铁八通线(果园站南800米)迅速畅达。靓景明居三期QQ户型于4月24日9:00开始接受认购,三期推出50平米左右的一居,70平米左右的两居,120平米左右的三居等QQ户型。惊喜认购价,紧凑适宜户型,减轻付款压力,减轻一辈子的日常开销。靓景明居三期预计2004年5月底开盘,2005年6月入住。 靓景明居总建筑面积20万平米。由14栋多层板楼和12栋板式小高层组成,地处通州南部新城核心位置(城铁果园站南800米),距CBD仅15公里,公交938直达小区,交通十分便利。周边配套齐全。社区东侧是规划中的商业金融中心,南侧规划有16万平米的大型绿地,区位优势明显。 靓景明居仅1.7的容积率,规划有50000平米的景观园林和200米长的中央水系,构筑了独具魅力的低容积率、高绿化率、生态园林社区。水景园林遵循“以人为本、重在参与”的原则,在精心营造中心景观的同时创造各具特色的楼间庭院,为不同年龄的居住者打造出独具特色的空间环境。中央水系由一条贯穿南北的流动溪水构成,水幕墙、叠水架、动感喷泉、树阵点缀其间,让居住者尽享润泽的水样年华。 靓景明居的建筑外型亮丽明快、简洁时尚。所有户型南北通透,皆为大面宽、小进深的阳光户型,采光与通风效果良好;一、二、三居户型丰富,69—160平米的弹性空间,满足不同购房者的爱好和需求。 销售面积: 74m2 单价: 3300元/m2 首付: 73260.0元 总价: 244200元 月供: 1131.90元 公共维修基金: 146.52元 契税: 109.89元
在二手房的买卖上一定要慎重。我就卡在这上面了。 我太相信人了,而且是熟人。一次付清了房款,结果快三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也没过上户。你不要像我一样吃亏,记住: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二。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应该在办完过户后才能付清最后一笔款。三、应该有中间证人或是保人。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企业投产的固定资产,从投产的当月计提折旧。因此,可以计提折旧。对于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确定问题,可以按工程实际成本也就是帐面成本计价,也就是目前你单位认可的成本,对于与施工方的不一致的费用,待解决后,再调整入帐金额,建议以较小的成本数量先入帐,当施工方存在的差异最终按施工方的方案解决后,再追加固定资产原值,从而相应再调整相应的所得税。
大型工程如10万平方,大致在2-3元之间,其中包括了纸张、油墨等费用。(不包括安全)<br/>小型工程按一次性标准收费,比如2万平方以下的工程,具体价格需要协商才能确定。<br/>还有竣工资料制作,我记得那时候公司请档案馆的一队人马帮你来做资料,封装什么全弄好,花了20万,代价比较大。
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接近年关,要过年,要是剩的不多的话一般都是抢工期争取年内完工。工程要是工期紧的话开始就要抢工期。都是要接近年尾才完工。因为工期拖得越久造价就越高撒。接近年尾的时候也没什么需要再建工程,所以大多数工程都是累到年底完工。
这个你得去问开发办<br/>ZF部门统计才有这个数据
有关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很明确和成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br/> <br/>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 <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r/>(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r/>(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br/>(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r/>(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br/>(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就去房屋管理所办理就行了 , 交一百多块手续费而已,哼简单!
问开发商能不能转名,如果开发商可以转名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开发商那转合同的名字, <br/>如果不能转的话就只能等出房产证再交易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br/>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r/>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br/>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新建房屋,防水有五年的保修期,开发商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给维修。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