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挂牌公司取得股份登记函后,还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挂牌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股份登记函后,应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要求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具体有以下手续:(1)挂牌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前应与中国结算协商确定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本次登记股份的挂牌转让公告的披露日(T-2日之前),同时披露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和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挂牌转让公告应当明确本次新增股份挂牌转让日(T曰)。(2)挂牌转让公告披露后中国结算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并出具股份登记证明文件。(3)挂牌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的办理后本次股票发行中无限售条件和无锁定承诺的股份按照挂牌转让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
答:注销税务登记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的批准文件及其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发给《注销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一式若干份;纳税人如实填写《注销税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