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能定玩忽职守罪吗?
梁某是某工商所聘用的市场协管员,对辖区内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07年11月,许某等人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一个废弃的砖窑上新建砖瓦窑一座,并于2008年3月开始生产。梁某在明知砖厂非法经营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向上级汇报也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措施,而且擅自向该砖厂收取工商管理费1000元,致使该砖厂的非法经营行为造成50亩耕地被破坏。梁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梁某虽是临时工,但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人,在明知辖区内许某等人未办理营业执照非法经营的情况下,不仅未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而且擅自收取管理费,致使该砖厂的非法经营行为造成50亩耕地被破坏,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答: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在兼职执行公务工作中的问题可以判玩忽职守罪吗? ··如果他兼职的工作仍然是---国家公务,也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检察院以玩忽职守名义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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