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失业保险金应如何处罚?
对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如何处罚? 答:《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隐瞒已经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的身份骗领失业保险待遇;伪造失业登记证件,骗领失业保险待遇;谎报年龄,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