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的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
您好!您所说的的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主要可以分为普通两全保险、双倍两全保险、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联合两全保险。具体如下: 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