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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终止社保可以自缴费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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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终止社保可以自缴费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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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7 11:15:28
  •   目睹了众多类似你的情况,我只能表示遗憾,由于你不懂法,现在想维权,难!你又是一个国企改制的牺牲品。
    1、2005年公司改制,是履行相关程序的政府行为,全员买断已核准补偿金,你有没有在相关协议上签名认可,如果已签名,那就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连续工龄就此中断,补偿领没领,那是另一回事。
       2、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回聘后的工龄就归零重计,那就不是13年,而只有三年。这三年你又与现单位签订了离岗协议,又符合相关劳动法和国企改制安置法规。
      3、你现在不想和公司解除合同,与法无据,而且,所有证据材料,都对你不利,都有你自己签名认可。你现在最大的维权是如何争取更多的补偿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提请劳动仲裁: 1、依据2005年当时的《劳动法》,以拖欠支付补偿金为由,争取增加赔偿金25-50% 2、依据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以当地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标准为由,争取3个月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3、依据社保等强制性缴纳法规,以单位违法未交社保等为由,争取补办、补交相关手续,特别是失业救济金及相关失业优惠享受等。祝你好运!新劳动合同法与旧法的区别恰恰就在这十年上,旧法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新法:是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员工提出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而且从你的描述中也看出来,你和公司之前的种种都是双方协商好的。所以我建议: 1、不能与劳资闹矛盾,否则‘买断’等钱拿的会不顺利。 2、我大概算了一下公司要给你的补助,按你的实际情况并不少。我不知道这个1800元里是否包括了,新法出台后,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拿到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现在全球经济不好,公司也有难处,能给你们一些已经不错了,好多公司还不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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