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
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 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 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 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 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暂缓期间届满 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 行担保人的财产。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依法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 并经申请人同意后,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 届满后仍不履行,...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