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应如何处罚?
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应如何处罚?
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缴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补缴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30元/kW(kVA)的违约使用电费。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违约责任。
答:答: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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