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初中特长生报名条件有哪些?
越秀区初中特长生报名条件有哪些?
报名条件 1。艺术类 2009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获越秀区教育局组织的比赛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以及越秀区教育局认定的其它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的获奖队员。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部门专项组织的艺术赛事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 在越秀区教育局举办的相关活动中获得越秀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骨干获奖队员的认定必须由毕业学校或市少年宫、本区少年宫提供其获奖资料且是骨干队员的书面证明材料,由学校或市少年宫、本区少年宫出具证明,加具公章,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凡民间组织开展、没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艺术活动不给予资格认定。
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项目和获奖等级参照《关于二?一二年广州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2〕8号)的精神(见附件1)。此外,根据市有关精神,以下项目可认定报名资格: A。越秀区教育局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项目和获奖等级参照如下: (1)越秀区第六届学校艺术节舞蹈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越秀区第三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3)2010年越秀区第十一届学校合唱节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2010年越秀区中小学校(少年宫)器乐决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2011年举办越秀区中小学生 “在党旗下成长”小型器乐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6)2012年越秀区中小学生“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小型器乐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7)2010年越秀区美术节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8)2010年越秀区学生奶包装设计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9)“展越秀古色 燃亚运激情”迎亚运活动美术比赛二等奖(含)以上; (10)越秀区“粤语新童谣大赛” 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11)2011年越秀区小学生“我的环保节日”演讲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12)2012年越秀区小学生“我的环保节日”演讲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13)2011年在 “全国青少年宫系统文艺汇演”评比活动中获得金奖。
(14)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B。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如京剧、粤剧、古琴、剪纸等,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活动,如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统一在校内公示,并把名单汇总加具公章报区教育局资格认定确认,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2。体育类 (1) 2010年5月16日?2012年5月15日,获得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小学生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 (2) 2010年5月16日?2012年5月15日,获得越秀区小学生体育比赛各项目(含集体项目)前三名(田径项目见第3、4点); (3)2010年?2011年,获得越秀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区单项(含接力项目)成绩全区排名前三名; (4)2010?2012年,获得越秀区小学生田径精英赛各单项前三名; (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3。科技类 2009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间,获得广州市级(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承办的)以上(含市级)小学生科技比赛一等奖或第三名以上奖项(含一等奖和第三名)。 无线电测向、航模、海模、车模项目根据市文件精神按照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批,获得市级前六名或二等奖以上即可。
同时具备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只能选报三种特长类别的其中一项。
答: 一、招生项目与指标: 2016年十六中招收特长生共81人,项目包括:田径、三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无线电测向、声乐(含合唱)、舞蹈、管乐。 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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