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在我国发病率为9. 4%。该病发病 一般在妊娠20周及20周以后,妊娠末期即孕32周以后多见。多数病例在妊娠期出现一过 性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在分娩后随之消失。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以高血 压、蛋白尿、水肿为主要表现的妊娠所特有的疾病,特别是重度妊高征往往可以发生肾功能 衰竭、胎盘早剥、胎儿窘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对母婴造成极大威胁, 是病死的第二位原因。该病的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全身各系统脏器灌流 减少,引起组织缺血缺氧甚至坏死,各系统各脏器的功能衰竭,对母婴造成危害,甚至死亡。 为了母婴安全,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医务工作者必须做好该病的预防及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