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1、凡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向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由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造册。 3、女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盖章并登记造册。《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4、女方户籍地如有变化,由女方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进行变更登记。 5、当男女双方婚姻发生变化时,则《生育服务证》作废,由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
答:生育服务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是宝宝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合法“通行证”,以后给宝宝上户口或者妈妈生宝宝时享受生育服务险等都需要这个证件。具体的办理流程大致是...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