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我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400元/人?月。2011年1月1日起,我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40元/人?月。 2。城乡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小学生800元/学年,初中生900元/学年,高中生(含中专)3000元/学年,大学生7000元/学年。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村)民,并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分别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答: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最低生活保障审 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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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问题有点大,呵呵,就象你问西瓜与水果的区别. 社会保障是个系统保障,是为了社会稳定所做出的一系列的维护人民基本生存的有效措施,包括社会保险、困难救助、医疗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