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呢?
海口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条件] 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不得享受低保的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2、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或者拒绝核查的;3、吸毒、赌博、嫖娼的;4、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申请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属地管理。1、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户公布申请...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