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券其信用级别不得低于AAA级;
(4)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7)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8)本基金不得投资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9)本基金投资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11)本基金进行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12)本基金定期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且到期后不得展期。
(13)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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