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有哪些人?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有哪些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在刑事案件中,有权提 起民事赔偿,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1)祓害人。 (2)公诉人(只限于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公诉案件)。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包括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4)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5)由被害人负责扶养的人。 (6)因治疗或者安葬被害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人。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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