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评价对光源的色温有何要求?
主观评价对光源的色温有何要求?
光源的色温不同则表示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曲线不同。在不同色温 的光源下观察物体的颜色,所看到的颜色是有差别的。因此,制版车间 和印刷车间的照明光源的色温应在2856K以上。严格地说,按照我国的 行业标准规定,观察、评价透射的样品颜色,光源应选择色温为5003K 的D5〇标准照明体;观察、评价反射样品的颜色,光源应选择色温为 6504K的Dgs标准照明体。 不同色温的光源并不影响视觉辨认印刷品细微层次的能力,辨认印 刷品细微层次的能力与照度有关,因此生产车间需要有一定的照度。在 特定的照度条件下,不同色温光源的色光使人眼产生的舒适感不同。作 为长期工作环境的照明光源,应选择能给人以舒适感的光源。
答:不透明物体的颜色是对照射它的光源光的选择性吸收和反射的结果。印刷品在不同光源照射下会呈现不同的颜色,光源的显色性对于评价色彩是极其重要的。主观评价(视觉评估)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