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具备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它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原创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 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