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 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 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 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实施条例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 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 存相关凭证。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的,还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 产品的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记 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建立食用 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答:朋友,企业购买的商品,用于免税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企业购买的农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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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河南绿富食用菌培训基地,好像在食用菌行业很有名,你可以上午搜搜 ..详情>>
答:大类来说:农、林、动之说。细分的就很多啦!农业的有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动物类的有动物医学等,林学类的有林学、生态环境等!详情>>
答:斯特娜夫人有一则非常经典的比喻,他说:孩子的心是一块奇怪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能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