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点布设原则有哪些?
检验点布设原则有哪些?
(1)检验点点位应分布均匀,在平原、丘陵和山区等不同的地形类别以及有效区域边缘地区均应布设检验点;应采用未参加似大地水准面计算的实测高程异常点作为检验点。 (2)国家似大地水准面相邻检验点的间距不宜超过300km,检验点总数不应少于200个;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相邻检验点的间距不宜超过100km,检验点总数不应少于50个;城市级似大地水准面相邻检验点的间距不宜超过30km,检验点总数不应少于20个。 (3)检验点与用于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的高程异常控制点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似大地水准面格网间距。 (4)检验点应满足GPS观测与水准联测条件。 (5)在利用旧点作为检验点时,应检查旧点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完好性,以及是否满足GPS观测与水准观测,符合要求方可利用。
答:(1)检验点点位应分布均匀,在平原、丘陵和山区等不同的地形类别以及有效区域边缘地区均应布设检验点;应采用未参加似大地水准面计算的实测高程异常点作为检验点。 (2...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