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荆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商品房 1、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三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2、首付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手房: 1、房屋交易有效期三年内的契税发票及交易手续费发票; 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经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书》; 3、大修预算造价表; 4、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5、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程进度达三分之一以上经现场察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记录。
四、建造自住住房: 1、有效期三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或《用地批准书》; 2、经县级以上规划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三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造、翻建预算造价表; 4、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5、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装修自住住房: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3)缴存职工自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4)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及装修预算造价表 (5)工程进度达三分之一以上经现场察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记录。
六、偿还贷款: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提取公积金提前结清本息、提取一年12个月还款额、提前部分还本的。 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还款银行卡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 (1)《荆州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扣还贷申请表》; (2)还贷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偿还商业购、建房贷款 1、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或者贷款结清证明;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租房 (一)租住廉租房、公租房 1、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租赁协议》或《公租房租赁协议》; 2、房屋租赁费的付款凭证;、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实行按年提取,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租金。
(一) 租住社会出租屋 1、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租房合同; 3、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5、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答:1、本人身份证 2、单位审核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荆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荆州非房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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