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有哪些特点?

首页 >
商业/理财
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有哪些特点?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有哪些特点?

全部答案

    2018-05-18 11:21:16
  •   1)给付方式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定,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给付额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限额,该限额低于被保险人在伤残以前的正常收入水平。
      这一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残疾的被保险人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除了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提供其他利益,包括部分伤残保险金给付、未来增加保额给付、生活费用调整给付、残疾免交保费条款、移植手术保险给付、非失能性伤害给付、意外死亡给付等。
      这些补充利益作为特殊条款通过交纳附加保费的方式获得。 ? (2)给付期限 给付期限是指失能收入损失保单支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给付期限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短期补偿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长期补偿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损失。
       一般而言,失能保险期间不论是生病致残还是受伤致残均相同,从13周、26周、52周,到2年、5年或给付至65岁。如全残始于55岁、60岁或65岁,可提供终身给付。 ? 多数失能为短期失能,约98%的失能者甚或6个月内可恢复。若恢复期超过12个月,恢复工作能力的几率也锐减,尤其是年老者,更宜于选择较长的保险给付期间。
       (3)免责期 免责期是指在残疾失能开始后无保险金可领取的一段时间,即残疾后的前一段时间。免责期类似于医疗费用保险中的免责期或免赔额,在此期间保险人不给付任何补偿。 ? 免责期的设定目的在于排除一些不连续的疾病或受伤,因其所致丧失劳动能力可能只有几天,或者在短时间内,被保险人还可以维持一定生活。
      同时,设置免责期还可以通过取消对短期残疾的给付而减少保险成本。 各保险公司的免责期不同,如30天、2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等,免责期越长,保费越便宜。此外,免责期间允许中断,如被保险人在短暂恢复后(一般限定为6个月内)再度失能,可将两段失能期间合并计算免责期。
       。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保险相关知识

  • 投资理财知
  • 投资理财问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热点检索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