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lO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的行政处罚。
(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给予责令停建、关闭的行政处罚。
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相应资格的行政处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对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决定。
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常见行 为,依其严重程度不同,设置了四个档次的处罚标准。 (1)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详情>>
答:青岛连邦是连邦教育的青岛分校 连邦教育隶属于天津市连邦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连邦教育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教育培训为核心的连锁培训机构,以职场人的教育培训为...详情>>
问:烦烦烦啊考幼师证得去外地考,而且买的书不知道有没有买对,说课得去过培训班才有点把...
答:好事多磨啊!加油!详情>>
答:当考学成为学校的最高目标时,学校的教育形式必将变得单一,课堂教学成为主流,各种活动成为掩人耳目的摆设,只在应付检查时临时上场便马上收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