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职务升降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职务升降有哪些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 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 资格。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 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 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 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四十五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 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 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答: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