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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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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甲为自有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一日请驾驶员乙驾驶车辆拉货,途中因遇到石头挡道,乙将车停稳后,下车排除障碍时,车辆突然滑动将乙碾压致死。在向保险公司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以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亦不属于车上人员险为由拒绝理赔。
请问,本案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理赔责任,承担何种责任?

好评回答

    2006-07-27 08:23:11
  •     从保险条款上来看,的确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首先,这种情况肯定不属于第三者责任范围,因为,原有车险条款明确规定,第三者责任不包括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属等;
        同时也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范围,因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责任免除中明确规定,车上人员在车下时遭受的伤害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其他答案

    2006-07-26 12:11:17
  • 如果发生在7月1日以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责任.因为以前的合约对第三者一般定义较模糊,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因是格式条款,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所以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责任.而7月1日起施行的>中明确规定第三者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因此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责任,与法无据.
    本案中,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和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条约(即第三者是如何约定的)是二个关键问题.
    补充:已有类似问题的法院判决,支持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 2006-07-26 11:37:40
  •   广西律师您好:
    你的问题还有一些细节不是很清楚,比如没有“车上人员险”,只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你是律师,这二个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下面的回答仅作为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前提。
    照你提供的资料,据我分析,可以赔偿,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范围。
       根据保险原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具体分析: 1、驾驶员下车排除障碍,被自己的车碾死,这整个过程是属于“车辆使用过程中”的; 2、车上人员的界定,它不是一种地理空间的概念,而是一种属性,驾驶员理所当然是“车上人员”的一种。
       但是,我的分析还是从一种保险原理上推理,具体要: 一、看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每个保险公司的条款不一样的,用词也是有差别的,如果让我看到具体的条款,我会更多地找出有力的证据; 二、你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当地保险界的威望如何,这事在我这儿,不用诉讼也能让我的客户满意。
       三、你是否熟读《保险法》,因为有很多原理、概念要相互之间借用的,这个方面你要灵活运用,你能做到吗?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继续与我联系,但愿我的回答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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