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已没有土地使用费的说法了?

首页 >
商业/理财
创业投资

已没有土地使用费的说法了?

我公司是位于北京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集团,投资的子公司有的是外商独资企业,有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这些公司成立的时间不一,从1990年到现在都有。这些企业的办公场所都是向国有单位租赁,涉及缴纳土地使用税(费)问题,是否目前都一律只缴土地使用税,已没有土地使用费的说法了?

全部答案

    2016-06-18 00:46:5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第1条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即大城市由0。
       5〜10元提高到1。 5 ~ 30元;中等城市由0。 4〜8元提高到1。 2〜24元;小城市由0。 3〜6元提高到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由0。2〜4元提高到0。6-12 元。同时,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1条规定,第2条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同时修订后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各地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土地使用费办法不再执行。 因此,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2007年前成立的,2007年以后成立的)都一律只缴土地使用税,不缴土地使用费。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创业投资相关知识

  • 投资理财知
  • 投资理财问
  • 投资理财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热点检索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