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园审批流程:
1、办园人员提交申请报告,上交相关材料(办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办园资金,办园地址,房产证实等)到乡镇中央小学。中央小学派员到实地考查,对办园条件,设施、师资力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开具证实。
2、办园人持中央小学证实到县消防大队,经消防大队检查合格,办理消防合格证。
3、办园人持中央小学证实到县防疫站,经卫生防疫检查合格,办理卫生防疫许可z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4、三证下发后,由中央小学提交书面报告,带好三证复印件,到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办理幼儿园许可z。
5、凭幼儿园许可z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