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牛牛们二手房办公基金贷款的事情
买了一套二手房,借的钱全款买的,再过一周房本就要下来了,本来中介说好了免费帮着办公积金贷款的,现在中介又推到一家抵押公司那里去,不包扩银行和律师的费用要4.5k,自己问了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都说这样办不了,搞得我现在不知所措了,各位牛牛们办过类似的贷款么?
ni你最好去房产中介问一下,因为也分地区和银行
.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往往是过户后2个月左右.时间不等,长的话有3个月的
不行,住房公积金帐户里的钱虽然是你的,但是帐户要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不能存钱。连取钱出来都要有一些必要的手续。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不会受理贷款的。 你们可以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来保障权益
公积金贷款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使用政策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优势: “公积金与商业贷款比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潘峰表示,由于公积金贷款是担保委托贷款,因此办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与所采用的担保方式有直接关系,即采用不同的担保方 式其费用是不同的。 ■应在同种担保方式下比较两种贷款费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四种担保方式,即“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加购房综合险”、“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最常用的是前两种,即“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目前银行商业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采取“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潘峰刮凸鄣乇冉瞎鸫钣肷桃荡畹姆延糜υ谙嗤17绞降那疤嵯?Br> 进行。仅从费用多少考虑,当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时,公积金仍具有相当的优势。 以借款人年龄40岁,房屋总价60万元,10年期30万元贷款来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费用总和比银行商业贷款少17219.2元。因此,当两种贷款采用同种担保方式时,公积金贷款仍有相当优势,而购买综合险实际上是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以多采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公积金比商贷多了一个评估费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多了一个评估费,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评估方式不同。银行商业贷款的评估是从开发商项目入手的,直接针对项目,评估合格后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个人办理贷款时就不用评估了。 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评估针对个人,每个人做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到评估事务所做评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在考虑是否可以参照银行对一些大的项目进行统一评估,这样个人在购买这些项目的椒看钍本涂梢允∪テ拦勒?Br> 一环节了。另外,将来办理抵押登记时如果贷款时没有评估是否需要再评估也应该加以考虑。 ■公积金比商贷少一个律师费 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两者调查方式不同,所以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少了一个律师费。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时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借款人资信调查,律师收取借款人千分之四律师费。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委托银行进行调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银行支付手续费。 ■公积金比商贷多一种担保方式 抵押加购房综合险是委托贷款4种担保方式之一。购房综合险为那些找不到保证单位的借款人提供了一条贷款渠道。 由于商业贷款准许借款人贷款购房的项目,都是与银行签了协议的项目,开发商须为在银行贷款购房人提供担保。而公积金贷款则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可提供保证,也可不提供。开发商不提 供保证的,借款人可以找自己单位或其他单位为自己的贷款做保证,如果找不到担保单位的借款就需要购买综合保险。 借款人购买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房屋财产险和寿险后,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即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保险的费率是根据出险的概率精算出来的。虽然保险费使贷款总的支付费用比单位保证方式多,但相应减少了借款人将来的 偿付风险,比如,借款人失业、死亡、残疾,保险公司经审查确认后替借款人偿付剩余的贷款本息,而且保险公司不再向借款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继续追偿代为偿还的贷款,也不会因此而处分房屋。当然,如借款人重新就业后 仍需偿还贷款。 而在单位保证的担保方式下,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保证单位将为借款人清偿贷款,但保证单位相应获得了对借款人的追索权,即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单位偿还保证单位代借款人偿还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保 证单位可以按照法定手续处理借款人所购住房。所以购买综合保险后,当将来出现保险责任内的偿付风险时,可以在不降低借款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清偿债务。很多国家即使在抵押能够成立(即国内我 们所说的抵押登记完毕)的情况下也为贷款进行保险来分散借款人本人的风险。到1999年底,北京市已经有6例贷款出现失业、死亡等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已进行了赔付。 ■购房综合险的保费可以退还 借款人用住房抵押进行贷款,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在办理完这个手续后,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将扣除一定手续费后退还借款人剩余期限的寿险保险费。举例来说,借款人按照规定购买5年的保险,当他在 第二年抵押登记办下来后,保险公司将扣除一定手续费后将剩余3年的保险费退还借款人。抵押登记一般要交纳登记费,但费用不高,一般每建筑平方米在0.3元左右,假如借款人购买100平方米的住房,他的抵押登记费用将是0.
我刚办完抵押货款,可以告诉你,但具体到你那,可能不太一样。(公积金货款不太清楚。) 1、评估费:房屋原值(非货款额)的5‰。(如原值200000元,这个钱约1000多元)。 2、房产部门的抵押手续费:一般都是80元左右。 3、货款公证费:货款额的3‰。(如货款100000元,这个钱约300元)。 4、房货险:有很多算法,一般货100000元,15年的话,这个钱在800元左右。
公证处现在不受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公证,至少北京如此。 公证只能证明你们双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交易行为,只能说是留下了一个证据而已。
已经办理备案的,不能更名。只能等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
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后会综合评判你的个人资信,然后确定贷款比例和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十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中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退休年龄(男6(),女55)的年限,若申请人首付款比例超过40%。额度计算年限可延长5年。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而且你们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你们购房总房款的70%
要必须在交房后,还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厦门市不用),然后大约3个月到一年内一般可以拿到。关键交款后必须买卖双方共同去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如果不能登记,说明房子有问题,就以后拿不到产权证。
公积金贷款未对贷款年龄作出明确限制性规定,一般执行上都是允许退休年龄届满之后继续贷款5年。 贷款申请人和产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你父亲现在53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也就是你父亲如果贷款最长可以贷12年,即到65岁。 是的,房产证必须是贷款人的名字。 55?
不算的!那不会管你曾经卖过几套!最主要的是你手上有几套房子!二次置业现在还没有任何的费用出来!以后也许会出来一个物业税!是针对炒房的人的!现在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物业税好象是3%-8%。
只要你觉得房价可以接受,那么没什么不合理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开发商要一次性缴纳70的土地出让金,这部分价格会打入房价的。况且拥有60年使用权的只是房屋占地,并非是你的房屋。到了年限后你只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了,政府不会把地面建筑拆除的。你的房子还是你的房子。
从法律的角度看,丈夫至少是越权处分了房屋--也许他本人并未意思到这一点。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值得推敲的。 法院可能要受理,但妻子告丈夫是对的,告买方是告错了人--除非有证据表明买方有恶意串通的嫌疑。 一般情况下,买方有点冤枉,说不定最后落得“双方返还”的境地--在房价飞涨的地方,这是个不小的损失,如果丈夫信誉或者财力状况不佳的话甚至可能连预付款都一时两时收不回头。 但这也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的必然结果--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为了人民币。没有人和钞票有仇,很多时候,只要money到位,没有人愿意抱住房子不松手。 和气生财,有话慢慢说……。
如果你觉得这个房子不错的话,是可以进行购买的。因为这样子你将来的税款(契税及大修基金)会少交一点,对你和地产商都有利,但是,如果你以后要退房的话,会很麻烦,那一百元不会有任何痕迹,也就是你会有损失100*平方米的钱的可能性。因为房产商不会给你开那么多的收据,只会按照5900给你开收据。 我个人认为。如果他们说签合同签到5900。你不如索性让他们签到更低。这样双方得利。 但是会有税务局查他们(不会差你)。
不出套内面积我觉得就是他们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证这前是不许交定金的,你可以先私下打听一下,看他们有没有,如没有取得,你不但可以要求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购房定金具有法律效益,不能取回 如果是“订金”就可以取回
这样就是房屋买卖的按揭方式,土地是不可以这样的,银行不会同意的,因为没有担保,除非用另一宗价值大大高于本宗地的土地抵押。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追要房屋尾款,诉讼对方逾期付款,按合同规定对方需要赔付违约金,中介公司会完全配合您的工作。
在如今的国度,想要过好日子,不是一定要买大房子,倘若大房子里冷冷清清,我宁愿在小房子里过我的快乐日子。我不是叫你不上进,只是这房价成了剥削老百姓的利器,试想,如果土地是私有的,低价会高吗?不会,因为开发商可以从市场里去平衡低价,低价不高,房价会高吗?不会! 我不是帮开发商讲话。 总之,现在的房地产从宏观上讲绝对没有丝毫的市场经济的成分。 希望这些话对你有用!
出让合同和土地证一定是一个人,要么没办土地证,要么…… 你可以去国土局一查便知
最好别买,新房过户的话要多5.5%的营业税,房主还要交个人所得税,说不定还是你交,不如买套新的.
第一问,只要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没有什么问题, 第二问,应当说对你有点不利,因为你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不合理。 中介费是中介促成双方成交由买卖各方付的费用,现双方同意致合同未生效,中介不应收取这个费用,但可酌收为该笔业务的开支。
现在的难点: 合同已经签定 开发商办理了销售备案 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 几个环节都得重新办理,很难的 比较省力的方法是,等房产证下来后再办
一、房子是在结婚后签合同拿房产证的,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至于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对于共同财产而言无关紧要。 二、现在想离婚,请问我能分割房产么,如果我不要房子是不是他应赔付我钱? 如果离婚依法分割时,是一人一半。如果不要房子对方可以根据房子的现有价值折价支付给对方。(一半价值) 三、还有就是他说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按照一开始交订金时的协议,只能写他的名字,而不能写我们俩的,他说的有道理么? 这个说法不太妥当,订定合同不是主合同,主合同如果写了一方名字,因为购房合同要进行备案登记,办理按揭等手续,现在合同签订结束以后,在进行变更为两人名字不是绝对不可以,就是手续太麻烦,甚至一些相关的单位也不给予配合,的确挺难办的。
要分清,是开发商建房时无土地使用证,还是房屋无法分割土地使用证。 我觉得是无法分割。如果这样应该是违规销售。
如果是没有取得销售证明而销售房屋,不管是签的认购书还是房屋买卖合同,都属于违反国家关于房屋销售的规定,就属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并要求赔偿。 如果是其它方面违规,比如一些告知权(如隐瞒抵押情况)等情况,合同有效,但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你好! 物权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是房产证是谁的,房产就是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工商所办公的地方,属于划拨土地,不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