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已经过户了,但买家不去拿房产证办抵押贷款还我怎么办?
您好,我是卖方,去年10月份由中介将我的户子过户到买方名下,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买方这时变卦,不去领房产证,或者领到房产证不去银行抵押而拖欠我的房款,我想请教我可否向法院申请将此房重新过户回给我,并要求对方赔偿合同约定的20%违约付款的责任?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追要房屋尾款,并追究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追要房屋尾款,并追究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收起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追要房屋尾款,诉讼对方逾期付款,按合同规定对方需要赔付违约金,中介公司会完全配合您的工作。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追要房屋尾款,诉讼对方逾期付款,按合同规定对方需要赔付违约金,中介公司会完全配合您的工作。收起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合同规定来操作,中介公司可以配合年。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合同规定来操作,中介公司可以配合年。 收起
1、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贷款; 2、没有收入证明不能办理贷款。
没有婚后财产公证那么属于你哥哥的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产权与你父母以及其余子女无关,除非有协议或者公证。
通过中介会比较省心,而且可以选择的房屋类型比较多; 一般来说,需要了解产权性质、有无共有人,物业费等等是不是已经结算清楚,有无纠纷,房屋结构,物业费收取金额等等。
这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单位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只要不涉及贪污受贿侵占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就不会干涉,况且按照国家有关福利分房的规定,实物分房已经取消,已经有住房并且不属于无房职工或不属于住房困难的职工是没有权利享受分房或者其他补贴的。
如果你的女儿未满18岁那么你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一份监护公证书你可以代为处置房产。
你咨询的律师也是糊里糊涂的。 既然你们需要贷款购买该房产,那么向你们提供贷款的银行是不会同意添加那么多的共有权人的,而且你的公公婆婆如果岁数比较大而且退休了的话就更加不会允许添加为共有人,除非你们权宽一次性付清购买该房产,也就是说,只要是申请贷款购房,银行就会首先考虑假如有一天申请人不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将该房产顺利拍卖,你的公公婆婆岁数大了,而且共有人一多了银行拍卖起来就比较麻烦,这样不符合银行的利益。 提前咨询一下银行方面吧,银行如果不允许你的公公婆婆作为共有人那么他们二位老人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你是普通职员可以购买7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超出面积按相关收费政策补交,经济适用房表格可以去北京建设网上有个表格下载。 拿着表格到单位盖章,然后到东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盖章审核,没问题就可以拿着表去购买房屋了。 盖章审核的是位于东花市白桥大街一号的"北京市地产交易中心"
哥们,你是个孝子.我理解你的心情.我认为你应该留下,经济有困难可以父母先回去,孩子能做出成绩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你所在的城市压力大是事实,但高的压力背后一定有高的回报,我们年轻人应该敢于面对挑战.同时你所在的城市机遇也一定比你回去的地方多的多.象房子的投资与事业相比还应以事业为重.不必着急.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你怎么知道二次投资不行.
1、如果购房合同签订双方名字,最好也和开发商说明需要办理共有产权证,这样房产证上可以体现两个人的名字,和开发商说明情况是为了万无一失,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会办理共有权证的; 2、如购房款项都由甲方承担,而乙方也要求在房产证上签字的,就要看是什么情况了,如果是配偶,那么肯定会被列为共同还款人。 3、担保人风险不是特别大,即使还款人出现意外不还款的话,银行向担保人追讨无效之后也会考虑将房产拍卖、扣押。当该房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才由担保人还贷
如果是定息的,我看公积金划算,因为工资是看升的,利息是定的,钱是看贬的,物价是看涨的。我买了一套房,是分期付款的,十五年、定息,每月才付300元,现在还差三个月就付清了。虽然利息多了二万元,但因每月付出不多,不会影响日常生活,而我余下的钱买股票,已赚了不知百倍有多了。
如果有别的投资项目或者资金用途可以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只是普通居住用没有什么特别的资金用途那么选择一次性付款至少不用支付高额利息了。 但是二手房交易中很多业主是不同意购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审批的周期相对比较慢,业主收回售房所得的时间比较长,一般要先办理产权过户后个把月才能拿到银行放贷部分。
你可以直接上网到相关区域找出租的房,或是到正规的中介公司找房,非常方便的.也很安全,一定要去正规公司.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们登记结婚,从法律上如果是夫妻,那么不管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可以使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做贷款了。 如果她交一年半,能贷的款很少,贷款额和已交的公积金数额是挂钩的。
首先和你说,你的名下有一套房子,那你是不可以再买经济适用房了. 如果你打算用你父母任何一个人的名义买,你到"建设网"去下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审批表,然后去相应的审批机构去审批,通过了就可以购买了.(如果你是北京的,就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审批,在东花市北里)
如果是婚前,双方都可以.但在婚后,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福利房了.
基本政策没有变。享受补贴的人员是副高职以上的科研人员和高挂技师。 副高购房面积要达到135平米,副高要达到105平米。 所不同的是对于全额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实物补贴---现在是以鹤城房产新开发的“科技名苑”的两栋17层的高层为实物,也就是说上述人员要享受补贴必须到这里去买,否则不能享受补贴。同时,在这里买时,对于超过应当享受的面积时,对于超出部分每平米优惠300元左右。 当然,这里即然是独此一家,价格肯定要比别处高。它的基础现价为2300元/平米---这个价格是在政府文件中定的。 据我所知,这里的所谓科技名苑销售不太好,一是面积大,二是价格高,科技人员有多少钱呀?买不起。何况科技人员都会算计,谁当这个大头呀?名义上是给你补贴了,其实价格高出的部分比这多得多。 中国的事就是这样,政府天天喊着规范市场,这边却总是想着办官商。无论多么好的政策执行一会就走样。有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政府的政策有点象鱼饵。。。当然也不能排除政府为了扶持地方企业的苦心。 买房是大事,不能光图那点“补贴”,少生点气什么都回来了,你说是吗?
毛坯房能有什么风险?如果精装修而且配齐家具家电的话还会有财产丢失的风险。 毛坯房出租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装修破坏结构,不过这一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毛坯房出租的难度比较大,认可的人比较少
偏贵,投机较重,目前7K多; 开发商信用不了解,不过印尼海啸捐款后又反悔,听说就是他。
既然是“定金”就不能够退,除非可以证明房产商有违约行为
在外国,只有穷人才住市中心,因为喧闹,富人有车都住远郊,而在中国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这也是一种趋势,但是,一般的城市我觉得还是市中心比较好,因为便利,房子也利于升值
积率是指在一定的规划可用地面积上能建筑多少建筑平方米的房屋的比例。一般来说,容积率越大,建筑密度越大,容积率越小,建筑密度越小。 塔楼和板楼是对不同建筑结构的构筑物的称呼,塔楼一般是指高层建筑,板楼一般建筑层数不会超过12层。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不知你是不是北京的,现在在立水桥的明天第一城就要10块钱办理购房优惠卡,承诺将来打98折。如果是一万块钱我觉得有点多,你应该跟开发商签个协议,声明若不买房以后无条件退款。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这个问题好复杂,首先,你要明确想买什么样的,位置,价格,交通,环境,户型(面积、朝向、楼层、、、、),供暖方式等等等等,先选择区域,再去看楼,跟自己要求无关的不要浪费时间,选定以后,一般要交定金,一般也是不可以退的,慎重,然后就是签合同,如果要按揭,还要跟银行签合同,基本上就是把自己卖了,没啥可商量的,各地有微差,一般说来,身粉证,户口本是必需的,太多内容,有问题再找我吧
当然是不可以的 但是很多时候作为业主也需要小区物业能尽心管理,使自己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这也是我们现在很矛盾的 不过不让中介进入我个人认为是如果经过业主的同意是应该可以进入的。
容积率还要结合是否多层或高层建筑来考虑,南方由于阳光照射的原因,允许的楼房间距比较小,有的地方可以1:1,北方要1:1.2或1:1.5,间距必须够大,同样的容积率在北方有可能是小高层,在南方就是多层。
要看有没有五证,有没有五证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查.
1、先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信誉以及实力:从网上可以了解; 3、了解项目的背景:可以从类似业主论坛等等了解。 4、如果是二手房,那就了解中介机构的信誉、实力、规模以及房屋的产权状况等等
发展商是否具备交房,是根据其建造的楼宇完工以后,是否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验房合格证书,如果无此证就不能交房.别外要看入住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如水电\电梯等,包括公共走廊,走道是否具备使用的条件.如果些条件不具备,即使开发商想交房,你也可以不接房吗,现在有的发展商粗制滥造,又急于交房的很多,此事要小心为好.
其实找一些老一点的中介公司就可以了,你找的是新中介。如首佳、中房、中联置广等。
哇!好诱人的价格啊,你在哪个城市?我也去你们那里买房子算了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