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鞭炮证需要怎么办?
辽宁省鞭炮证需要怎么办理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二、 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意见,针对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情况较复杂等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县区安监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分级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分级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批发企业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县、区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以下统称县级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网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颁发管理工作; 凡本市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
三、 办理程序 (一)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二)县级安监局发证程序:零售网点申请→乡镇、办事处安监部门初审后上报→县级安监局受理→县级安监局业务股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县级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县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县级安监局制证、发证→报市安监局备案→公告。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先向所在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得这个证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大致步骤如下: 1、先确定你要办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2、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店的店名 3、到当地县区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办这个证之前,需要取得消防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4、取得上面第3点的证件之后去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取得营业执照三十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局、国税局办申请《税务登记证》 6、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我这里的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有数量限制的 貌似是搞投标来决定谁能卖鞭炮的。
也就是说,需要花多钱才能申请得到是很难说清楚的。 至于办营业执照,那么费用很低,办个体户的几十块钱就行 办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的话,那么就贵很多了,但是交给工商部门的费用很低,你的钱主要是花在验资证明等费用上,验资费用具体也不能说清楚,因为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是不同的。
答:是零售的,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核准、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正式申请书、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烟花爆竹现场安全审核证明。培训要200元左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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