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 权利: (1)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 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 方案。 (2)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标 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卫 生计生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 管理。
答:《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计生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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