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我曾经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单位原来欠该职工的款(已挂帐),这次个人交的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替交,就算是还了该职工的部分欠款了,我打了一个收据(代收医疗保险),当时根据您的指导,做了一个会计分录: 1)根据收据入账时(欠款作为代收医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XXX员工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 但是在后来记帐时,我把借方记在了其他应付款--XXX员工(挂帐) ,但我把贷方却记在了借方.但是报表出来是平的.我有点不明白.怎么也找不出原因?以上这样的错误,我怎样进行更正?谢谢!
1、资产负债表是根据总账会计科目月末余额分析编制的。而总账会计科目都是按一级会计科目设置的。记账凭证中“其他应付款”科目一借一贷,余额为0,所以,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你记账时出现的错误,只是二级明细科目写错,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因此,不需要更正会计凭证,直接在明细账上把记错的地方使用“划线法”进行更正就行了。 -------------------------------------------------------- 问题补充:但是跨年度了 如果是手工帐,采用划线法对上年错账进行更正也没关系,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