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我的提问
我的回答
今日任务
我的设置
退出
可否补交社保费
我公司于去年3月份成立,今年7月份办理社会保险注册登记,8月份开始交纳社保费。现本公司有部分员工要求补交今年1--7月份的社保费,可否?若可,如何办理,谢谢!
你公司应依法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你公司今年1—7月份的费款,可以到地税办税窗口通过“补充申报”方式分月申报补缴。
张***
2017-11-14 06: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