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施工中遇到的被业主方手下叼难问题
事情是这样,现在这个工程是原来有和这个业主做过的工程,现在算是第二个工程了,在施工快2个月了,在装吊顶天花板时,因为施工人员在上面踩的比较繁碌,导至那几块天花板出了点凹凸问题,但给业主方手下发现,说是我们的材质问题,要求全部换,可根本就不是材质问题,可是业主方手下死硬叼难我们,经过几天的来回扯这个问题,决定拿去检验,可是业主方又变卦了,说不验了,要我们开工,因为工期也挺急的,预计是3个月的工期,停工也是他们叫,开工也是他们叫,可是我们就不明白为什么不肯去验了,是不是业主房商量好了,等我们工程做完后再慢慢来挖缺角叼难我们呢?因为总算是工程完工后,还有30%的款是在业主方那边的,是否我们做完工程后就慢慢折磨后面的款不给。现在维一能够做的是不是该怎么用书面函来签字确认再开工呢?要该怎么写到工程完工后该怎么付我们后面的款,又或者完工后杂杂七七毛病与我们无关。该怎么写开工确认函!
如今的社会这种事情经常见,没办法,因为人家是业主是投资方,而我们是乙方,很被动的。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就是这样造成的。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将关系弄僵,什么事情都有协商的可能。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诉至仲裁或法院,但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最好还不要让业主方知情,以免损坏证据。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这种情况下,业主口头通知的停工完全不用理会,没有停工停工通知书是不行的。
答:按双方的约定办,必要时可以发函要求对方订立合同。详情>>